東南網11月1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賴彩霞 通訊員 楊長平/文 楊靖/漫畫)熒屏上,婆媳過招三百回的話題屢見不鮮,而蓮前的一對婆媳三天兩頭吵鬧,甚至上演“婆媳對打”戲碼。 因長期積怨,70歲的婆婆將38歲的兒媳告上了法庭。日前,思明區法院受理這起糾紛,并對糾紛進行調解。海峽導報記者參與調解過程。 糾紛 70歲的楊紅(化名)家住蓮前,育有一子。幾年前,兒子與陳玲(化名)結婚,婚后小兩口在瑞景居住。孫子出生后,楊紅搬到了兒子家中,幫忙帶孩子以及料理家務。“沒想到陳玲不僅不思恩圖報,還經常以各種借口和我發生爭吵。”楊紅說,陳玲和兒子感情越來越差,兩人經常發生爭吵,還殃及家人。因為家庭瑣事,陳玲還經常與她爭吵,“甚至還動手打我,把我的頭和手都打破了”。 對于楊紅的說法,陳玲卻不認同。她說,在離婚起訴期間,楊紅百般為難,還倚仗老人身份,時常無故辱罵她,隨意破壞她的私人物品。 對于楊紅說的動手打人,陳玲大喊冤枉。“她拿著棍子先打我的,我正當防衛,順手拿了旁邊的一本書扔過去,但是怎么會傷到頭和手,我真的不知道。”陳玲表示當時自己也受了傷。 楊紅要求陳玲賠償相關醫藥費、營養費以及精神損失費等近35000元,陳玲拒絕。楊紅一怒之下,遂將陳玲告上了法庭。 調解 整個事件中,雙方各執一詞,互相指責。法官和導報記者耐心與雙方溝通,詳細了解事情經過。 作為婆婆的楊紅,心疼兒子,每見兒子媳婦吵架,必定會站在兒子一邊。 在離婚起訴期間,因為房子等歸屬未確定下來,陳玲依舊與他們共同居住。因為離婚的事情,婆媳矛盾進一步激化,才會發展到發生大打出手的情況。 對于楊紅來說,當天受傷的情況,根據原醫院檢查結果來看,并未像她說的如此嚴重,建議適當對索賠費用進行調整。 對于陳玲來說,楊紅畢竟是長輩,建議多體諒老人。且其與丈夫離婚程序已在流程中,建議靜待結果。因楊紅受傷事實存在,建議陳玲適當賠償相關費用。經過調解,陳玲賠償楊紅醫藥費4000元,楊紅同意這一調解方案。 法官建議 家庭相處之道也是門藝術,和睦相處其實是有技巧的,所有的竅門離不開“無欲則剛、有容乃大”八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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