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11月4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劉小冰 陳捷 通訊員 李春雨/文 陶小莫/圖)她既是受害人,被男友欺騙遭強迫賣淫;她也是“幫兇”,陪同男友到貴州哄騙三少女來廈門賣淫。 薇薇(化名)因涉嫌強迫賣淫罪,不久前被起訴。一旦被判刑,她至少要面對數年的鐵窗生涯。 幸好,在法律援助律師的申請下,近日公訴機關“法外留情”,最終對她作出不起訴的決定,免除了刑事處罰,讓她重獲新生。 無知少女 成賣淫“幫兇” 薇薇是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自從在網上認識了男友阿軍后,她就過上了“逆來順受”的日子。 她被男友強迫賣淫并無條件上交所得金額;她曾試圖反抗,換來的卻是一頓頓暴打;她也想過如何逃離魔掌,卻又害怕男友真如他所威脅的那樣,去報復自己的家人。 就這樣,薇薇逐漸習慣并接受了這樣的生活,由于錢都要上交,甚至她染上性病后,都沒錢醫治。 去年5月12日,阿軍和薇薇前往貴州。隨后,阿軍以“廈門工資高”為由,哄騙三名未成年少女小琳、小雪、小潔(均為化名)來到廈門市同安區。 第二天,阿軍伙同劉某等另外兩人,將三名少女帶到了同安區一旅社的房間內。隨后,劉某強奸了小琳和小潔,阿軍強奸了小琳和小雪。 第三天,薇薇協助阿軍等人將她們控制在祥平街道的暫住處內,幾個人輪流看守受害人。 第四天,阿軍等人強迫小琳到一休閑會所賣淫。當天,薇薇自己也在會所里接待嫖客,同時幫忙看管小琳。 第五天,小雪和小潔也被迫到一出租房賣淫。 第六天,三名少女伺機逃出淫窩并報警,薇薇次日就被抓獲歸案,送往拘留所。 法外留情 她重獲新生 因薇薇還是未成年人,近日,廈門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師為她辯護。 法援律師調查后了解到,在本案中,薇薇只能算從犯。自始至終,薇薇沒有參與組織、策劃和指揮的作用,沒有從中獲得任何利益。 更何況,薇薇自己其實也是一個受害者,她自己被迫通過賣淫維持生計,即便生病,身上也沒有錢治療。她的身份證、戶口簿等均被阿軍控制。作為一名未成年少女,她無助又不知法,這才無奈成了阿軍的幫手。 了解案件始末后,法援律師多次與辦案檢察官溝通,建議公訴機關能夠在考慮薇薇也是受害者、在本案中所起的作用微乎其微的基礎上,免于對她提起公訴。 近日,公訴機關最終采納了法援律師的意見,決定不對薇薇進行起訴,免除了刑事處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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