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遺囑庫保存的遺囑多屬自書性質,目前尚存一定的法律風險 廈門7家公證處均有針對老年人的免費服務,遺囑訂立數量逐年增多
公證處遺囑訂立室有全程監控。 廈門晚報訊(文/記者 謝雨真 彭菲 通訊員 楊長平 圖/陳立新) 人在世就談論身后事,似乎很不吉利,這也是不少中國人傳統觀念中一直存在的“忌諱”。但是,隨著私人財產的積累,為避免家人因財失和,提前立遺囑也越來越被人們接受。 遺囑表達的是訂立者對自己身后事的處理和安排,但是,據統計我國目前無效遺囑達60%。原因是訂立遺囑不規范,起不到法律效力。 近日,中華遺囑庫首批遺囑生效,引起社會關注。記者就此咨詢了律師,了解遺囑訂立及生效的流程。在各種形式的遺囑中,公證遺囑被認定為最具法律效力的一種,可“對抗”其他內容相抵觸的遺囑形式。 調查 免費為老年市民公證遺囑,本月起服務70歲以上老人 中華遺囑庫是由中國老齡事業發展基金會和北京陽光老年健康基金會共同發起主辦的公益項目,針對60周歲以上老人辦理遺囑訂立等事宜。 前天下午,記者聯系上了中華遺囑庫管理委員會相關負責人陳先生。他說,目前中華遺囑庫只針對北京市民,沒有在廈門設置分支機構,也沒有與任何地方單位進行任何形式的合作。記者咨詢了市民政局和市老齡辦,得到的答復是,目前廈門尚無為市民免費辦理遺囑咨詢、登記和保管的公益項目。 不過,廈門各大公證處近年都有免費為本地老人提供遺囑公證的服務。數據顯示,進行遺囑公證的市民數量每年都在上升。 記者從市司法局公證管理處了解到,免費提供遺囑公證服務主要集中在10月敬老月,服務人群為本市60周歲以上男性和55歲以上女性。今年,這項服務延長到12月31日,不過11月1日之后只服務廈門70周歲以上老人。截至10月27日,全市已免費辦理遺囑公證148件。 瞞著家人立的公證遺囑,也有平臺能查到 廈門最早開展為老人免費辦理遺囑公證的是鷺江公證處。鷺江公證處助理主任傅秋萍告訴記者,該公證處從2010年開始這項服務,去年有130多名老人前來辦理。此后,這項服務推廣到了全市另外6家公證處。 根據《繼承法》第17條規定,我國的遺囑包括“公證遺囑”、“自書遺囑”、“代書遺囑”、“錄音遺囑”和“口頭遺囑”五種形式。依照相關規定,遺囑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數份內容相抵觸的遺囑,其中有公證遺囑的,以最后所立公證遺囑為準。 “可以說,公證遺囑是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傅秋萍說,鷺江公證處有間專門的房間為市民辦理遺囑公證,辦理遺囑的全過程都有錄音、錄像,將作為資料保存。 有些當事人在立遺囑時不希望受到干擾,因此沒有告訴其他親屬。若遺囑人突然去世,而親屬不知道其立了公證遺囑怎么辦?傅秋萍說,今年7月底中國公證協會開通了一個查詢平臺,這個全國公證遺囑備案查詢平臺(公證遺囑庫)收錄有超過一百萬條數據,如果親屬到公證處辦理遺產繼承公證時,公證人員會先查詢是否有公證遺囑。 公證遺囑可多次修改,以最后一份為準 雖然從公證處獲得的數據來看,辦理遺囑公證的90%以上是老年人,但也有的年輕人早早就考慮到了。傅秋萍去年就接待了一名30歲的女市民。她為自己立遺囑的原因是,好友意外去世后其家人爭財產鬧得不可開交,這讓她深有感觸,決定提前做好準備,免得發生這樣的情況。 還有的年輕人是因為身患重病,需要做好后事準備。有的中年再婚市民,擔心家庭重組后發生財產繼承糾紛,也會提前立好遺囑。 早早立了遺囑,以后想法有變怎么辦?傅秋萍說,遺囑人可到公證處對遺囑進行修改,修改可以是多次的,不過具有法律效力的以最后那份為準。 有人認為,現在獨生子女多,財產繼承基本是唯一的,立遺囑的應該會越來越少。傅秋萍說,遺囑是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依法處分個人財產或其他事務,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提高,反而會增加對遺囑的認知。事實上,公證處辦理的遺囑公證數量,也有逐年增加的趨勢。 說法 遺囑庫保存的 仍是普通自書遺囑 對于中華遺囑庫,審理家事案件的法官以及資深的律師認為,這種公益項目的推廣,有助于市民培養正確的法律觀念,輔助遺囑有效地訂立,減少糾紛。但是,他們也表示了顧慮。 一名法官說,經過公證的遺囑具有優先效力,而寄存在遺囑庫的遺囑仍屬于普通自書遺囑。廈宇律師事務所的林時坤律師說,遺囑從訂立到保管仍然有很多細節問題,比如,老年人訂立遺囑很多都是瞞著繼承人,中華遺囑庫要如何與繼承人及時取得聯系? 另外,林時坤律師還提到了現實的難處,比如,繼承人要辦理繼承的房產過戶時,由于被繼承人已經不在了,房地產交易權籍登記中心只認公證書或者法院的判決書,目前僅憑第三方保管的遺囑難以辦理過戶手續。 福建重宇合眾律師事務所律師郭豐說,公證遺囑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而律師見證遺囑存在一定風險。畢竟受調查權限的限制,有些事情律師無法確認。如果遺囑人隱瞞了一些情況導致遺囑無效,律師將承擔連帶責任。 閩南風俗專家彭一萬說,很少聽說閩南的老人有立書面遺囑的,頂多就是口頭遺囑,因為人還在世就談論死后之事被視為不吉利。記者昨日從廈門法院證實,廈門的老年人群還沒有普遍形成立遺囑的意識和習慣,這是造成遺產繼承糾紛的最主要因素。還有的老年人因不懂相關法律知識,造成遺囑無效,比如老人讓兒子來代書遺囑。 案例 百萬遺產給表妹 法院認定為有效 2012年10月,老孫因肝癌去世,他的兒子和母親在整理老孫的遺物時,發現老孫病危期間,銀行卡里的百萬元存款轉給了老孫的表妹。 原來,老孫在去世前兩個月立下公證遺囑并著手處理財產,這筆錢就是在這期間匯給表妹小麗的。離婚多年的老孫患病后,一直是小麗在身邊悉心照顧,他承諾將贈她百萬遺產。但老孫的兒子和母親都認為小麗非法得利,訴至法院要求歸還。 法院審理認為,100萬元的轉款行為發生在老孫處理個人財產期間,依常理,他對賬戶的存取情況應當是清楚的,但未提出異議也未告知其親屬,可以認定轉款行為是經老孫同意的。小麗主張“贈與”有事實根據,符合情理,因此駁回了老孫的兒子和母親的訴求。 鏈接 遺囑繼承權 優于法定繼承權 訂立遺囑需要注意以下內容: ①遺囑的內容、簽名、訂立日期應該要明確清晰,避免表達上的歧義,最好要有見證人,且遺囑由專業人員起草,以確保遺囑有效。 ②代書遺囑、錄音遺囑、口頭遺囑均必須有兩個以上具有民事行為能力且無利害關系的人在場,方能有效;對口頭遺囑規定僅限于在危急情況下作出。 ③遺囑人可以撤銷、變更自己所立的遺囑。立有數份遺囑,內容相抵觸的,以最后的遺囑為準,最好能在變更后的遺囑上寫明之前遺囑無效。自書、代書、錄音、口頭遺囑,不得撤銷、變更公證遺囑。公證遺囑具有優先效力,如多份遺囑中有公證遺囑,那么就應以公證遺囑為準,其變更和撤銷均需通過公證處辦理。 ④遺囑所處分的財產只能是遺囑人的個人合法所有財產,不能處分他人財產,比如一位老人故去而其配偶尚健在,則遺囑中只可處分自己的財產,而不能處分配偶的財產,如夫妻共同財產中配偶所有的財產。 ⑤法律優先尊重當事人意愿,因此遺囑繼承權優于法定繼承權。 據了解,遺囑進行公證后,遺囑人可根據需要帶走一份甚至幾份原件自行保管。而公證處將保留一份原件存底,并列為密卷保管。在遺囑人去世前,除其本人外,任何人不得查閱。遺囑人去世后,他(她)指定的受益人或具有法定繼承權的親屬、人民法院等機構提供相關證明也可查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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