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快評 凡事先想到人,很重要 在全體用路人中,行人屬于最弱勢族群。在交通事故死亡者統(tǒng)計中,行人所占比例也最高。為此,臺灣首先從立法中對行人進行“特別保護”,規(guī)定只要行人走在人行道上,即使闖紅燈,汽車仍必須讓行人先行通過。 對臺灣交通管理部門來說,車越來越多,路越來越堵,他們不能通過限制車流、人流來便利自己的管理工作,而必須讓自己的管理更科學化、合理化,來便利人流、車流。在“以人為本”的原則下,不能因為道路空間不足,就限制減少人行道,而必須首先保證行人權益,汽機車需求居后。 因為在“人本交通”理念下,路是給人走的,不管搭哪一種車,最后一段路,一定是用走的。因此交通設計的優(yōu)先考慮,就是保證行人的空間,凡事先想到人,還是先想到車?這是原則性的大問題。 除了淘汰人行天橋、地下通道,推行“行人專用時相”號志系統(tǒng)外,臺北市還很重視交通的規(guī)則宣導和禮節(jié)培養(yǎng)——要求汽機車禮讓行人,也鼓勵行人快步通過、不隨意穿越馬路,促進互相尊重、互給便利的“善的循環(huá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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