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判現場。 廈門晚報訊(文/圖 記者 彭菲)今年5月發生的山東招遠血案曾震驚一時,被“全能神”毒害的一家在麥當勞動手打死了無辜的就餐者。今天上午,廈門集美區法院集中宣判了8名被告人,他們同樣是“全能神”邪教的成員,執迷不悟傳播“教義”,構成了組織、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集美區法院表示,希望通過公開宣判,提醒廣大市民遠離邪教,并警示“教徒”們懸崖勒馬,莫讓邪教毀了自己。 8名被告人中包括3名男性和5名女性,戶籍地均在省外,文化程度都在高中以下,來廈后暫住在集美區,最年長的是53歲的吳某漢,最年輕的是90后女孩朱某。 【傳播方式一】 建起“據點”,“學習交流”邪教書籍 吳某漢、全某禮、張某發三人先后加入“全能神”邪教,還分別給自己取了教會的代號。吳某漢經常在其暫住處向其他邪教成員提供邪教書籍、MP5播放器,一起“學習交流”。2013年四五月間,吳某漢將117本書籍和139份材料交給全某禮,全某禮又轉給張某發,之后三人經常相互提供邪教宣傳書籍和其他材料。2013年11月,三名被告人被警方抓獲,在三人的暫住處繳獲了上述“全能神”邪教宣傳書籍、材料、MP5播放器等物。 判決結果:集美區法院審理認為,吳某漢、全某禮、張某發因傳播“全能神”邪教書刊100冊以上,宣揚邪教,其行為均已構成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判處吳某漢有期徒刑4年,判處全某禮有期徒刑2年6個月,判處張某發有期徒刑3年3個月。 【傳播方式二】 在QQ轉載,開放供人瀏覽 張某蓮、代某蓉、曹某、朱某4名女子年齡不相同,老家也不同,卻因為共同信奉“全能神”走到了一起,租住在灌口鎮上塘社的同一間房子里。2013年8月至11月,這四人分別在自己的QQ空間上轉載“全能神”邪教宣傳材料,空間未加密碼,向所有人開放瀏覽。27歲的曹某轉載最多,共計44篇,發布之后竟有1700多次的轉發量。 判決結果:犯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判處張某蓮有期徒刑三年十個月,判處代某蓉有期徒刑三年二個月,判處曹某有期徒刑三年二個月,判處朱某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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