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東南網11月12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呂寒偉/文 陳巧思/圖)電子監控拍到的交通違法不僅要罰款也要扣分。昨天,廈門警方再度做出回應,近期勢在必行。 城市在蛻變,究竟什么形勢下要終結“只罰款不扣分”的時代,未來又會面臨什么樣的變化,導報記者結合警方昨天的答疑及記者調查,梳理幾個疑問。 疑問1 當初為什么不扣分 當初出臺“只罰款不扣分”的措施,有其特定的背景。 只罰款不扣分,針對的是監控探頭拍攝的交通違法行為,不是所有的交通違法,而且是普通的社會車輛。 廈門最早走在全省前列,于2008年啟動“新規則”,作為一項便民措施。自此,廈門很多駕駛員不用再到交警大隊排隊、打單,直接到銀行交罰款就行。 從2012年3月1日起,該措施擴大到福建全省實行,在省公安廳《關于進一步規范交通技術監控違法行為處理工作的通知》里,考慮到“充分體現處罰與教育相結合的原則”,考慮到“現有交通技術監控設備尚無法提供確認交通違法行為駕駛人的證據”,要求不扣分。 不過,對于“公路客運、公交客運、旅游客運、出租客運和危化品運輸、幼兒校車、小學生校車、其他校車及貨運”的機動車,仍然按規定罰款和扣分。 在此政策背景下,駕照買分賣分頂包現象受到打擊。 疑問2 以后為什么又要扣 但是,形勢變了,城市變了,罰款讓一些人覺得滿不在乎,只要交得起錢就行,教育的目的喪失了。“路變得更堵,刮擦事故增多,車越停越亂,不守秩序的人越來越多,這幾年雖然警方下了很多功夫開展各種亂象整治,下發的文件浩如煙海,但一部分駕駛人遵守交通法規的自覺性依然沒有提高,覺得交錢就可以了事。”市交警支隊相關負責人表示。 市公安局110指揮中心統計了今年1-9月份的違法大戶,其中被監控抓拍到交通違法20次以上的車輛有737部,比去年同期上升121.3%。50次違法以上的有26部,最多的一部車身背156次違法記錄。 民警抽樣回訪了50名車主,有19人持無所謂的態度,承認頻繁違法,但表示該交的罰款都有交,不應當再追究其責任或不愿意配合回訪。而大部分車主也坦言,如果要扣分,會減少違法。 據了解,公安部交管局亦多次表態“不能以罰款代替扣分”,廈門“兩會”期間有人大代表提出,應當恢復扣分。警方相關人士昨表示,恢復扣分機制,目的是增加違法者的違法成本,達到教育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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