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辦地點開大排檔 部門間抄送“慢半拍” 位于鎮邦路48號的“漁坊海鮮大排檔”,今年10月13日辦理商事主體登記,未備案經營場所。該大排檔地點屬于禁辦點,相關職能部門是如何開展查處的呢?思明區衛生局表示,10月初開始,他們陸續接到群眾反映,多次前往該店檢查,發現該店未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但也未發現該店開展餐飲服務。于是,他們以“衛生監督意見書”告知經營者,不得從事餐飲服務。11月,該局再次接到群眾投訴,執法人員檢查發現,該店有經營現象,現場負責人聲稱其已取得環評手續,他們對經營者涉嫌未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開展餐飲服務行為立案調查。11月7日,衛生執法人員再次到該店,確認經營者實際未取得環評手續,于11月10日將情況抄告環保部門。 思明環保部門表示,10月21日,他們接到該店油煙擾民的投訴,現場查看發現該店未辦理環評手續,項目所在地屬禁辦地點,要求經營者停止營業,并于11月7日將案件轉至思明城管執法局處理。 目前,思明城管部門已向該店當事人開具了《限期改正通知書》,責令當事人限期整改。 【關鍵詞:抄告】 部門間信息抄告“梗阻” 監管處于被動狀態 商事登記制度改革后,廈門建立了“市行政審批信息管理平臺”,要求行政部門在許可決定作出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將行政許可文件通過“行政審批信息管理平臺”抄送商事登記機關,并將配套監管信息上傳至商事主體登記及信用信息公示平臺。行政部門在對商事主體進行現場檢查時,如果發現該商事主體辦理本部門的審批許可事項還涉及其他行政部門審批事項,應進行核查登記并經該商事主體確認,在2個工作日內將相關信息錄入商事主體登記及信用信息公示平臺、行政審批信息管理平臺,方便其他相關監管部門跟進核查處置。 那么,職能部門之間的信息抄告是否順暢?市民評代表走訪了工商、環保、衛生、城管等部門。 環保部門目前的操作模式是,接收到商事主體信息后進行篩選,取得環保審批的,在平臺上錄入;尚未審批的,環保部門將通知書郵寄到商事主體登記住所地址,通知其來辦證。如,思明環保部門今年以來共收到5099個商事主體信息,已審批并上傳至商事平臺799個;確定是禁辦點1206個;確定可以辦理的,已寄出通知書2655件,截至目前僅審批1178個。湖里環保部門接到3608個商事主體信息,已審批并上傳商事平臺的205個;寄出通知書3139件,仍有1985個未前來辦理。上述信息顯示,可能存在商事主體收到通知書后,有意不來辦理行政許可就擅自經營的現象,對此,環保部門的答案頗顯無奈:商事主體登記量大,執法人員不足,除非有群眾投訴,一般不會去核查。 衛生部門提供的相關數據,也存在與環保部門近似的情況。今年以來,思明衛生部門共接到9694個商事主體信息,已辦證的只有3025個,無證2305個,然而,查處的無證經營案件只有49起。湖里衛生部門接到2671個商事主體信息,發證1830個。這組數字中,有一個奇怪的現象,就是湖里衛生部門的發證率相比其他區高了近40%。這又是為什么呢?湖里衛生部門表示,由于在信息平臺中無法得知環保部門的審批情況,與環保部門的信息無法互通,因此他們對符合衛生條件的申請人,予以衛生行政許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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