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點評】 信息抄告平臺的作用顯然未得到充分發揮,甚至出現信息無法互通的情況,導致出現了管理機制上的“梗阻”,無證無照經營現狀與職能部門的查處數字有明顯差距,監管處于被動。湖里衛生部門的操作模式,“省略”了環評前置審批,“越位”許可,出現了環保部門明確為餐飲禁辦點的,而衛生部門卻給予許可的現象。 【代表點評】
“阿明蚵仔煎”就開在太平路23號安全通道的入口處。 根據《廈門經濟特區無照無證經營查處辦法》第7條,商事登記機關、有關行政許可機關和監管部門接到無照、無證經營舉報或者在日常監督檢查中發現無照、無證經營行為的,應當立即核實,并依法查處;經核實不屬于本機關查處職責的,應當在3個工作日內將相關信息抄送具有查處職責的機關。接到抄送信息的機關應當依法及時處理。在第1起案例中,商事登記主體未備案經營場所,屬無證經營,工商部門卻未按程序抄送其他相關部門;在第2起案例中,環保部門10月21日就明確經營者未辦理環保審批手續,直到11月7日才將案件轉至思明城管執法局處理,在抄送時限上明顯有所拖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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