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11月14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陳捷 通訊員 墨思/文 陶小莫/圖)只因幻想他人要毒害自己,男子就持劍砍殺鄰居。近日,集美法院針對一起故意殺人案件作出判決,對持劍砍殺鄰居的精神病人作出強制醫療決定。 曾某與小李住在隔壁,兩家鄰居平時關系還不錯。但是,因為曾某患有精神分裂癥,懷疑小李要拆掉隔墻毒害自己。于是他就想為了根本不存在的“毒害”進行報復。2014年6月的一天下午,曾某從家里找出一把鐵劍,走到小李夫婦的住處,持劍砍殺小李夫婦,小李妻子當場身亡,而小李也全身多處受傷。 經司法鑒定,曾某患有精神分裂癥,作案時處于發病期,喪失辨認能力,評定為“無刑事責任能力”。鑒定結論還指出,曾某目前仍處于精神疾病發病期,具有繼續危害社會的可能。 近日,集美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認為曾某實施故意殺人之暴力行為,嚴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社會危害性已經達到犯罪程度。但是,經司法鑒定他是“不負刑事責任”的精神病人,在他有可能繼續危害社會的情況下,只能根據刑法相關規定,對曾某予以強制醫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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