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11月16日訊(海峽導報駐福州記者 林芹)導報記者昨日從有關部門獲悉,2015年1月1日起,我省將放開12項中介服務收費管理,實行市場調節價。改革后實行定價管理的中介服務收費項目由原來的43項調整為34項,并通過對收費監管模式的調整,使調整幅度達39.5%,其中下放由設區市政府定價管理的有5項。 放開的12項中介服務收費為:二手車交易服務費、船舶交易服務收費、二手車價格評估鑒定收費、資信評級服務收費、報關代理服務收費、化學分析和鑒別收費、計算機房測試服務收費、房地產經紀收費、室內裝修質量檢測服務收費、煤礦生產能力核定收費、防偽加密技術服務收費、印章信息網絡服務收費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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