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11月16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陳捷 通訊員 集法宣)花13.5萬元購買的車庫,卻停不了一部普通的小轎車?近日,市民林小姐為此告上法庭。還好,集美區人民法院判決還她公道,她最終把這個“麻煩”退還給了開發商。 林小姐起訴說,兩年前她與開發商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向開發商購買了位于廈門市集美區的一個地下車庫,面積12.72平方米,總價為135000元。 然而,后來開發商交付時,林小姐看到車庫后卻傻了眼,原來她購買的車庫在承重柱與承重墻之間,寬度過窄,導致車輛正常進出困難。 于是林小姐便找開發商處理,但多次交涉無果,無奈之下,她一紙訴狀將開發商告上法庭,要求解除與開發商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并返還其已經支付的135000元的購房款及利息。 近日,集美法院杏林法庭開庭審理了此案。開庭時,開發商答辯說,訟爭的車庫可以正常停車,并提供了一段現場錄像。錄像顯示:型號為寶馬523的汽車在車庫能夠進行倒車入庫。開發商說,這說明該車庫可以正常使用。 同時,開發商還認為其所出售的車庫已經取得規劃、設計、驗收部門的審批通過,其規劃設計均符合標準,因此,開發商認為,法院應當駁回林小姐的全部訴訟請求。 近日,法院審理后判決認定,該訟爭車庫確實太小,停車難度較大。因此,一審判決解除了雙方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并要求開發商返還林小姐購房款135000元及利息。 法官說法 車庫多大,才算達標? 杏林法庭的法官說,根據建設部批準的《汽車庫建筑設計規范》行業標準,平行式前進停車垂直通車道方向最小停車帶寬度微型車為2.2米,小型車為2.4米。 本案當中,訟爭車庫位于承重柱與承重墻中間,承重柱與承重墻間距離為2.375米,即小于《汽車庫建筑設計規范》中規定的行業標準,且從開發商提供的錄像中可以看出車輛雖然可以倒進車庫,但倒車過程十分緩慢且難度較大,無法像一般停車位正常停車,即該車庫無法實現其目的。因此,法院最終判決解除雙方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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