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某因猥褻小何被警方行政拘留5天
東南網11月20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曾益航/文 沈威/圖)經朋友介紹,她找了同一個男教練報名學車,最后卻不堪教練騷擾,選擇自殺,所幸被及時送醫。昨日,當事人小何主動曝光了自己的遭遇,并提醒其他女性學車時多個心眼。導報記者了解到,當事教練柯某已受到了拘留5天的行政處罰。
吃完午飯 包廂內遭非禮
小何今年21歲,外地人,租住在集美霞梧附近。今年2月初,聽朋友介紹,她向教練柯某報名學車,學車地點位于后溪侖上的勛聯鴻駕校。
小何回憶,起初一切都挺順利的,只是練車時柯某會拍拍她的大腿或捏她的臉。她一心想快點考完拿到駕照,只是口頭警告了對方。
8月26日中午,小何和另一名女學員與柯某在路面練完車,覺得時間比較遲了,便想邀請兩人一起吃個飯。那名女學員婉拒了小何,自己先回去了。柯某跟小何說,當天是他的生日,不用小何請客,他請她吃飯。
想起之前柯某對自己的行為,小何不愿單獨跟他吃飯,拒絕了對方。“他就說我這樣是不給教練面子。后來我想既然去公共場合吃飯,應該不會發生什么意外,就只好跟他去了。”
隨后,柯某帶小何來到孫厝一家牛排館。小何說,她本想坐外面大廳,不過柯某選了收銀臺附近的一個包廂。“吃完飯,他就喊我坐到他的旁邊,我沒答應,結果他就自己坐過來了。”小何回憶,柯某一坐過來就抱她,她趕緊站了起來掙脫對方,可是柯某又把她抱過去,一邊扯住她的衣服,一邊把手伸進她的衣服里,她只好大聲呼救。“見我大喊,他就讓我不要再喊了,說不會再對我怎樣。可是我剛停下,他又動手了。”小何說,她一直想掙脫對方,可是推不開,而柯某仍舊對她欲行不軌,還伸手要去解她褲子的紐扣。她喊得更加大聲了,柯某最終停了手。
小何想盡快考完駕照遠離對方,這次沒有報警。9月17日開始她繼續去練車,每次都喊朋友接送。
介紹小何跟柯某學車的女性朋友發來信息說,她也被柯某拍過大腿和捏臉。不過,這個朋友并不覺得柯某是在非禮她
臨近考試 又遭教練強抱
小何的科目三考試被安排在9月26日。9月23日晚上,又是柯某帶她在山上練車,后來柯某說車輛太多,沒辦法練了,便說要回去。
途中,柯某說順路去三興社區衛生服務站拿個東西(昨天導報記者了解到,柯某有兼職鄉村醫生)。當晚朋友剛好有事,沒辦法來接小何,她只好跟著一路去。
到了服務站,柯某打開了卷簾門,并讓小何不要開燈,說以免讓別人看到,接著又把卷簾門關了。進屋后,小何在大廳等著,而柯某去上完廁所出來后就坐到她身旁,再次對她實施非禮。
小何回憶,當時她趕緊起身掙脫,并警告對方室內有監控,不要亂來。但柯某不僅沒有退步,還說“沒關系,監控七天后就沒了”。“他還去監控室看了一下,想讓我跟他去監控照不到的地方,我就一直站在大廳不動,要求他快點開門。”最后兩人僵持了幾分鐘,柯某把卷簾門打開,小何趕緊逃離。
不過,一心想快點考完駕照的小何還是沒有報警。直到9月26日上午自己的科目三考試掛科后,她想到以后還要跟柯某繼續練車,便害怕了,終于打了110報警。
試圖和解 說雙方開玩笑
小何報案以后,柯某多次找人約她要進行調解。
小何透露,對方提供了一份自制的《治安案件諒解書》,里面寫道:小何報警的動機是為了抓住柯某的把柄,聽命于她,為她再次預約科目三考試創造先機;其實報警事項與事實嚴重不符,柯某并沒有非禮小何,小何所說的猥褻事件,只不過是雙方在開玩笑。
對此小何非常氣憤:這不是明擺著讓她做偽證嗎?原先她就不想接受調解,更加堅定了一定要讓柯某受到應有懲罰的決心。
昨天,導報記者看到,這份《治安案件諒解書》有柯某的簽名、身份證號碼以及手印。而小何沒有簽名。
之前介紹小何跟柯某學車的女性朋友發來信息說,在練車時柯某也對她拍大腿和捏臉。讓小何郁悶的是,這個朋友覺得,柯某拍她的大腿是因為自己離合沒踩,捏臉也是因為自己方向盤沒握好,所以并不覺得柯某是對她進行非禮。
警方介入 教練被拘5天
導報記者向集美后溪派出所辦案民警顏警官了解到,9月26日下午4點多接到小何的報警后,他們便帶她回去做了筆錄;經過調查,10月14日傳喚柯某進行詢問。
警方查明,柯某于8月26日和9月23日兩次分別在孫厝一家牛排館包廂和一社區衛生服務站,以摟抱等方式對小何進行猥褻。以上事實有違法行為人柯某的陳述和申辯、被侵害人小何的陳述、現場視頻監控、到案經過等證據證實。警方根據調查事實,對柯某依據相關法律做出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
警方結案后,小何覺得柯某是對自己強奸未遂,拘留5天的處罰決定太輕了。而10月27日補考科目三時,因為大燈被人打開,她沒有考過,心情極度郁悶。
11月5日晚上下班后,小何心情非常不好,喝了點酒,回到住處越想越覺得壓抑,欲尋短見,最后還好朋友及時發現,將她送醫救治。
駕校回應
小何所說與事實不符
昨日傍晚,導報記者聯系了當事教練柯某,欲核實小何的說法,不過被柯某拒絕,他稱已將一切事務委托給律師。
導報記者又致電勛聯鴻駕校,兩位負責人均表示已將一切事務委托給律師處理,并聲稱小何發帖的內容與事實不符,是誹謗駕校,目前已讓律師對她提起訴訟。
警方說法
按相關法律法規處理
對于小何提出柯某所受處罰太輕一事,后溪派出所的顏警官表示,警方是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處理的。
顏警官介紹,《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處理處罰法》第四十四條規定,猥褻他人的,情節惡劣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所謂猥褻他人,是指以強制或非強制的方法,違背他人意愿,實施正常性接觸以外的能夠滿足行為人淫穢下流欲望的行為。因此,警方最后對柯某做出了拘留5日的行政處罰決定。
受害者呼吁
別的女學員不要沉默
得知柯某拘留結束后,仍舊在駕校當教練,前天晚上,小何在網上發布了自己的遭遇,除了為給自己討個公道外,也想提醒其他女性學車時多個心眼。
接受導報記者采訪時,小何多次表示,自己原先是太想早點考完駕照,那樣就可以遠離柯某的騷擾了,沒想到最后發展到如今這個局面。她懷疑,還有別的女性在學車時跟自己一樣,遇到教練的騷擾,卻選擇沉默以對。
她希望,有同樣遭遇的女學員勇敢站出來,揭發“色狼”教練的惡劣行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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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學車稱遭遇“咸豬手” 發帖稱險被強奸
小芬認為柯某的行為構成強奸。
海西晨報訊(記者 張尚初)“僅僅只是為了拿駕照,卻成為我噩夢的開始!”前日,讀者“吃櫻桃的小丸子”在本地一知名論壇發帖稱,今年2月,一名女學員在集美勛聯鴻駕校報名學車,期間遭到一名柯姓男教練多次騷擾。該女學員自稱險被柯某強奸,至今仍未拿到駕照。
記者注意到,該網帖詳細描述了女學員兩次遭教練騷擾的過程,并附上了教練車、女學員衣服被撕破、警方對柯某作出行政處罰等多張圖片。同時,該帖還稱,該女學員被騷擾后,一時想不開吃藥自殺,后被送到醫院搶救。
記者從集美警方了解,事發后,柯某因猥褻婦女行為被處以行政拘留5日,目前已執行完畢。不過,對于這一處罰決定,當事女學員并不滿意。昨日,當事雙方接受了記者采訪。
女學員 他突然對我動手動腳
昨日上午,記者與網帖中所說的女學員小芬(化名)取得聯系,她今年21歲,江西贛州人。小芬在網帖中說,在練車過程中,教練柯某經常騷擾她,“我警告過他‘再動手動腳就報警’”。
小芬說,8月26日12:00左右,練車結束后,柯某送她和另外一個女學員回家。到了集美孫厝,同車的女學員下車,小芬想一起下車,卻被柯某攔住。“他以過生日為借口說要請我吃飯,不讓我下車,我不答應,他就變臉說‘教練過生日,這點面子都不給’?”
隨后,小芬和柯某來到集美一家牛排咖啡館,兩人進入了一間包廂。小芬說,柯某突然要求她坐在自己旁邊的角落。“他就開始摸我的胸部和大腿,我一直反抗掙扎,衣服也被他扯壞,我大喊救命他才放開。”
小芬說,9月23日21時許,因為過兩三天要考科目三,她去考場練車。“結果柯某對我說,考場練車的車太多,不練了,先回去。”隨后,柯某開車送小芬回家。途中,柯某帶小芬到一個社區衛生服務站取東西。“在里面,他突然撲向我動手動腳,我警告他有監控,他才放我走。”
9月26日,小芬參加科目三考試,沒有通過。隨后,她報警稱“有人非禮我”。9月27日,小芬又找到集美勛聯鴻駕校反映此事,并要求更換駕校繼續科三考試。“可是駕校置之不理,還說這是柯某和我的私事,與駕校無關。”
小芬說,事發后,柯某多次向她表示要和解,并同意返還數千元的培訓費,但被小芬拒絕了。“我不能就這樣算了。”
小芬稱衣服被柯某撕破。
男教練 抱過她但不是強奸
記者從一段監控視頻看到,9月23日21:52,柯某和小芬一前一后出現在后溪某社區衛生服務站門口。兩人進入該服務站后,柯某兩次摟抱坐在椅子上的小芬,并撫摸了小芬的腋下部位,但被小芬掙脫。
昨日,記者致電當事教練柯某,他表示已經看到小芬發的網帖。“這是誹謗,事實不是這樣的。”柯某稱,小芬考駕照沒有通過,就胡攪蠻纏,“我承認抱過她,但不是強奸”。
“那你為什么找她和解呢?”對于記者的疑問,柯某說:“我是一個有家庭的人,不想和她一直鬧下去。但現在她在網上亂說話,我準備起訴她了。”
此外,對于被拘留5天的處罰,柯某表示,他不服該處罰決定,將申請行政復議。
昨日下午,記者采訪了集美勛聯鴻駕校負責人黃先生。黃先生說,9月27日,小芬確實找到駕校反映被柯某騷擾,駕校當時也給小芬安排了新的教練。“因為補考的時間有限制,她就不滿意。”
黃先生說,由于柯某不服處罰決定,只有等司法機關的最終結論。“如果最后事實證明柯某確實有猥褻或者強奸女學員的情況,我們會毫不猶豫開除他。”
警方
處罰決定有法律依據
記者從集美警方獲悉,9月26日,警方接到小芬的報警,后溪派出所民警到現場將其帶回派出所詢問,小芬陳述了兩次被柯某騷擾的經歷。當天,派出所受理了此案并展開調查。
10月14日,后溪派出所將教練柯某傳喚至派出所接受詢問,經過調查,于10月28日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對柯某處以行政拘留5日,目前已執行完畢。
“猥褻他人,情節惡劣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對于小芬的質疑,經辦民警表示,根據現有的證據,作出該處罰決定是有事實和法律依據的。
強奸與猥褻有何區別
律師說法
福建重宇合眾律師事務所鄧慶高律師說,根據我國《刑法》規定,強奸是指違背婦女意志,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行與婦女發生性交的行為,而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婦女,或者侮辱婦女的行為,使婦女不能反抗。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猥褻他人,是指以強制或者非強制的方法,違背對方意志,實施的正常性接觸以外的能夠滿足行為人淫穢下流欲望的行為。三者的區別為程度不同。本案中僅憑當事人描述以及現有證據,尚不能認定柯某構成強奸罪。由于柯某并未使用暴力、脅迫等手段使小芬不能反抗,柯某也不構成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而是觸犯了《治安管理處罰法》中關于“猥褻他人”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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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傳集美一駕校教練亂摸女學員 警方證實系猥褻事件
制圖/張平原
小何展示自己的一件吊帶衫,說是被撕破之后補過的。
廈門日報訊(記者 程午鵬 汪長福 實習生 吳少偉)“駕校練車,險被教練強奸”……昨日在本地網絡社區上,這條帖子引來12萬多次點擊量。
記者分別與帖子中的涉事雙方見面,雙方各執一詞。記者向涉事駕校、警方求證此事。目前,該教練已被警方處以行政拘留五日,并已執行完畢。該教練表示,他將申請行政復議。女學員則說,覺得對教練的處罰太輕。
【“包廂”事件】
女學員:他撕我衣服還亂摸
教練:只是正常吃飯
今年21歲的小何是江西贛州人。她說,2010年她來集美后溪打工,在一家手機店上班。去年,想學車的她通過姐妹介紹,找到后溪某駕校的本地人柯教練報名,學費6000元。今年8月26日中午12時許,練車結束,柯教練駕車載小何來到孫厝一家牛排館,在包廂里吃午飯。
小何說,原本車上還有一名女學員,后來她在孫厝附近下車,車上只剩下小何和柯教練。柯教練提出當天是他生日,要請小何吃飯。剛開始她拒絕,但在對方勸說下,還是答應了。“我說在大廳吃,他說要坐包廂。”小何說,吃完飯,柯教練就要求她坐到他身邊,“我不過去,他就坐過來,抱住我,到處亂摸,把我的衣服扯破!”小何表示,她一直反抗,大喊救命,柯教練才停手。她考慮到駕照還沒拿到,忍了下來。
關于這件事,柯教練說,小何多次要請他吃飯,當天小何直接帶他到包廂用餐。對于小何描述的動手動腳、撕衣服等行為,他堅決否認,說兩人只是正常用餐。
【“衛生所”事件】
女學員:黑暗中被摟抱亂摸
教練:只搭了她肩膀
經過牛排館事件后,小何說她事后不敢去駕校練車,但柯教練表示,之后小何多次來練車,有其他學員可以作證。
小何說,到了9月份,她再次接到柯教練的電話,告訴她9月26日可以考“科目三”,此前還要多加練習,小何答應了。
“9月23日晚上9點多,一趟車還沒練完,柯教練就說他來開,要去后溪一家衛生所拿東西。”小何說,當時衛生所已沒人上班,一片漆黑,她進去后就去開燈,“他說開燈會被人發現,叫我把燈關掉”。小何說,后來,柯教練去上廁所,她坐在椅子上;教練出來后,摟抱、亂摸她。“我推開他,站在監控底下,他就站在監控拍不到的地方,兩個人僵持了幾分鐘。”小何說,她趁機離開衛生所,才躲開了教練。
根據柯教練的說法,他以前中專時在廈門衛校學習,一開始在醫院當文秘,后來轉行做駕校教練,最近時間充裕,才到衛生所里兼職。當晚他是要去衛生所拿藥。
柯教練說,衛生所就在新村附近,小何跟著他進入衛生所,他將衛生所的卷簾門拉下一半。進去后,小何突然將燈關掉,他覺得小何愛開玩笑。對于小何所說的摟抱一事,柯教練說他只是將手搭在小何的肩膀上,兩人并未發生什么狀況。
柯教練表示,他拿完了藥,兩人離開衛生所,小何說住在附近就出門回家,他取車后驅車離開。他說,小何兩次駕考沒通過,“每次都以各種理由‘發神經’”。他認為,按照小何的說法,發生第一次的“事情”后,小何肯定不會再和他單獨在一起。
【監控顯示】
教練和女學員坐在一起
搭她肩膀被拒絕
記者輾轉看到了衛生所9月23日晚的監控。大門口監控顯示,21時52分,柯教練走在前面,小何走在后面,相隔著一定距離,先后走進衛生所。
衛生所內監控顯示,小何有觸碰電燈開關,畫面變暗。柯教練進入一個監控拍不到的區域,但畫面變暗后,又很快變得明亮。小何坐在椅子上撥弄著手機,沒多久,柯教練也走過來,坐在小何左側的椅子上。
21時53分,柯教練右手臂搭在小何右側肩膀上,又滑到了肋骨位置,再到腋窩位置。小何扭動身體,挪動著離開柯教練半個椅子的位置,繼續撥弄著手機。兩人說了幾句話,柯教練突然雙手搭在小何雙肩,向自己身體的位置拉了一下。小何扭動身體掙扎著站起來,一手拿著手機,另一手豎起一根手指,在嘴上比出“噓”的樣子。
【說法】
警方:教練涉嫌猥褻他人
已處行政拘留五日
據了解,9月26日,小何報警稱被人非禮。記者找到經辦此案的后溪派出所顏警官。據顏警官介紹,他們以涉嫌猥褻受理此案,并調閱監控錄像展開調查。
10月14日,警方傳喚柯教練到派出所,對8月26日和9月23日兩次事件,警方都進行調查。
10月28日,警方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四條:猥褻他人,情節惡劣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對柯教練處行政拘留五日的處罰。目前,行政拘留已經執行完畢。
駕校:網帖內容不符事實 已向網站發律師函
昨日,記者也來到位于后溪的這家駕校,駕校負責人黃先生表示,廈門本地網絡社區的帖子內容與事實不符,對該公司聲譽造成了影響。黃先生表示,他們已經委托律師向網站發送了律師函。
針對帖子中寫到的“9月27日我去駕校揭發柯教練的種種行為,要求駕校同意讓我換到其他駕校繼續科三考試,而駕校置之不理”的情況,黃先生拿出資料存檔,表示9月26日和10月27日,兩次安排小何考試,并給小何換了教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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