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年輕遺囑:30歲決定身后事 除了進行遺囑公證的人數增加明顯,人群的年齡也越來越年輕化。在采訪中,導報記者發現有人在30歲就立下了遺囑。 阿強(化名)是香港人,今年剛剛30歲,將事業、家庭全部落在廈門,他不得不做個“空中飛人”,接連出現的飛機失聯、失事等意外,讓阿強對自己在天上的命運很擔憂,于是他早早走進公證處進行遺囑公證。 另一名30歲的女子小芳(化名),則是目睹了自己閨蜜意外身亡后,丈夫和父母就其財產爭得不可開交,讓她深有感觸,決定立下遺囑。 這么年輕就立下遺囑,萬一結婚、生孩子以后想改怎么辦?“隨時都可以來改,不限制次數,具有法律效力的以最后那份為準。”傅秋萍透露。不過,每一次修改都要支付費用。 專家解讀 壓力大心理開放是主因 對于廈門公證遺囑的數量增加,以及越來越年輕化的趨勢,廈門大學社會學副教授戴小力分析認為,主要是社會開放帶來觀念和心理的開放,以及壓力較大導致這一現象。“社會處于一個開放、多元化的狀態,人們自然也隨之觀念解放、心理開放。”戴小力分析說,無論是老人還是年輕人,他們對死亡、意外有更現實、理性的判斷,這就是心理更開放的表現。隨之而來,他們的價值觀也更加現實,能面對和把握現實。 與此同時,現在社會轉型變革期間暴露出的各種矛盾,以及各種意外、事故的發生,讓大家的不安全感、不確定性增強,再加上節奏快、壓力大,讓更多的人考慮到現實問題。 對于公證遺囑年輕化的趨勢,戴小力也認為,“現在80后是中流砥柱,他們沒有太多避諱,心理高度開放”。因此這個趨勢只會越來越明顯。 另類公證 與小三的“分手協議” 老陳(化名)是個快50歲的臺灣人,常年在廈門做生意,多年前,在臺灣已婚的他在廈門找了個女朋友,并很快同居。沒過多久,兩人的孩子出生了。去年,老陳結束了廈門的生意要返回臺灣,但不想帶走廈門這母子倆,孩子只有5歲,怎么辦? 協商之下,老陳和女朋友擬定了一份“分手協議”,里面附帶著孩子的親子鑒定證書,協議條款包括“二人解除關系、孩子歸誰撫養、財產如何處置”等等,并帶著這份協議書要求公證處公證。 照理說,已婚在外同居屬于非法行為,但考慮到孩子的撫養問題,公證處對其撫養條款等進行調整后,為這份“分手協議”和孩子親子鑒定證書進行了公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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