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區出臺扶持政策,發展重點文化產業項目,提升集美文化軟實力。(林志杰 攝)
廈門日報訊(文/通訊員 劉德英 記者 應潔)集美,集天下之美——這是很多文化界人士對集美的贊譽。這里地處廈門進出島要道,廈門北站更成為海西重要交通樞紐;這里,日益完善的集美新城,將打造廈門城市演藝中心,形成全新的演藝業態,一批文化產業項目正逐步集聚。在實施人文集美戰略構想中,集美提出充分發揮人文優勢,推動產業轉型發展,并把文化產業作為其中的重點加速推動。
日前,由集美區文發辦、區財政局聯合起草的《集美區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試行)》出臺,旨在更好地吸引文化產業項目落戶集美、扶持發展重點文化產業項目,發展壯大現有骨干文化企業,推動文化產業發展,以多樣化的文化產品,促進文化消費,為集美增添人文氣息,提升集美文化軟實力。
《辦法》提出,設立區級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每年安排1000萬元,重點扶持發展文化創意、影視動漫、數字內容和新媒體、文化旅游、演藝娛樂、藝術品等產業。《辦法》試行兩年,符合條件的重點文化企業和重大文化項目,可申請專項資金的扶持。對于特殊項目,還可通過一事一議的方式具體處理。
其間,集美區文發辦、區財政局將設立績效考評制度,對資金使用過程和結果進行監督、審計和績效評價。除行政性審核外,還將委托第三方進行社會化考評,并接受監察和審計部門的行政監督和審計監督。
【政策解讀】
扶持范圍:十類重點項目
《辦法》對扶持范圍做了具體界定,主要涉及10個類別,包括:
1.培育轄區重點文化企業;
2.扶持文化產業園區建設;
3.扶持文化產業示范基地建設;
4.支持有帶動輻射效應的文化產業項目;
5.鼓勵原創影視產品;
6.支持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產業化合理開發;
7.培育新興文化產業業態;
8.支持文化產品和服務的出口;
9.支持文化產業公共技術和服務平臺建設;
10.對引進境內外知名文化企業的給予獎勵等。
扶持方法:貸款貼息、資金補助、獎勵扶持
《辦法》提出,將以貸款貼息、資金補助、獎勵扶持等三種方式,對文化產業發展進行扶持。同時規定,對同一文化企業項目的扶持最長時限一般不超過三年,同一企業或項目同時符合多個扶持條件的,按就高原則不再重復扶持。
貸款貼息: 對文化企業通過銀行貸款實施重點發展項目所實際產生的利息給予補貼,每個項目貼息年限不超過3年,貼息比例最高不超過50%,年貼息額最高不超過50萬元。已享受市級貼息補貼的不予貼息。
資金補助:對區重點文化企業(認定辦法另行規定)所申報的重大項目,按項目投資額的20%以內給予資助,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對引進并落戶集美的大型文化企業申報的重大項目可按重點企業、重大項目的標準給予補助,實行一項一策或一企一策;已享受市級資金補助的項目,可按市級補助資金的一定比例給予配套補助,比例最高不超過30%。
獎勵扶持:對獲得國際重要文化產業獎項,以及被中宣部、文化部、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商務部等國家部委(不含其所屬事業單位或其他行業組織和機構)授予文化產業方面榮譽稱號的轄內文化企業,給予一定獎勵,最高不超過20萬元;
對世界500強、全國文化企業30強等知名文化企業,在集美設立獨立法人資格且注冊資本金達到2000萬元以上的文化企業,給予100萬元至3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經認定的且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文化創意設計企業,最高給予100萬元的獎勵;
2014年以后(含2014年度)在境內外上市、在境內股權交易市場掛牌的文化企業,享受市、區兩級現有企業上市鼓勵扶持政策;對首次被認定為區級重點文化企業的,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已享受市級資金獎勵的項目,可按其所獲市級獎勵資金的50%給予配套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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