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評】 “管好”與“好管” 韓笑 昨日,廈門電子監控抓拍交通違法行為開始恢復記分。原先的只罰款不扣分,對“土豪”駕乘人員作用不大,此前曾有輛豪車身背137張罰單仍在違停!不難看出,交通違法單單罰款的威懾力正在降低。 現在,恢復扣分了,一年只有12分,每個司乘人員在違法前都會有所顧慮。此舉對于促進守法行駛、文明開車很有助益,絕大多數司機、車主都能理解支持,廣大市民更是舉雙手擁護。 不過,話說回來,不少司乘人員也擔心,依靠電子監控抓拍,是否會減少交警路面執法?還有,電子監控是否也有缺失的時候?再者,有些交通標識設置不盡合理,有的路段標線不夠醒目清晰,電子監控抓拍“一刀切”,是否會“不公平”?從昨日的反饋情況看,意見主要集中在第三條。 無風不起浪。司乘人員的“吐槽”,并非沒有道理,它反映出城市交通“管好”與“好管”的問題。“管好”是必須的。“好管”則耐人尋味。以往有些部門出臺一些簡單“好管”的措施辦法,以為就能“管好”。其實不然。所以,萬萬不能單純從管理者“方便管”、“輕松管”的角度出發,把不便和麻煩丟給司機和車主。更不能只顧自己“方便管”、“輕松管”,對司機、車主的實際困難就不聞不問、不理不睬。 在擁有大量私家車的城市,交通管理自然面臨巨大壓力和挑戰。排堵保暢,說易行難,但通則不痛。交管部門在理直氣壯地使用電子監控的同時,要從民生需求和問題導向出發,多一些發現問題的眼光,把更多的警力下沉到一線,加強路面巡查和及時疏導,進一步提高現場執法的能力和水平,這樣,才可能換來路暢人歡。 【解惑】 兒童坐副駕會被記分? 警官辟謠“網上記分新規” 記分首日之后,不少車主對于相關規定及執行,依舊存在不少疑惑。因此,本報特別連線市交警支隊法制處陳繼洪警官,前來答疑解惑。 網上“記分新規”不靠譜 問:“副駕駛位有不滿14周歲的人乘坐,記6分,罰300元。”“副駕不系安全帶,記1分,罰50元。”近日,這些“記分新規”在網上盛傳,真的有“記分新規”一說嗎? 答:只要寫明“記分新規”的,都是謠言。因為在12月1日前后,改變的只有重啟非營運車交通違法后記分的形式,所有依據的法規都沒有變化。 副駕駛位不論是坐不滿14周歲的孩子,或是不系安全帶,不會被記分。不過,這樣的謠言不會有負面影響,畢竟本意是提醒副駕座上的乘客注意安全,能起到一定的警示作用。此外需要提醒的是,駕駛員的一些“小動作”,已經構成違法行為,有的還構成記分,比如,駕駛員在行駛中打電話被抓拍,記2分,罰50元。行駛過程中駕駛員抽煙的,罰款50元。在高速公路上駕駛員不系帶安全帶的,記2分,罰100元。 罰亂打燈 現在只能靠現場執法 問:總是遇見對向來車亂打燈,甚至打遠光燈,妨礙駕駛,有沒有處罰標準?怎么罰? 答:有,根據法規,對向有來車時,亂打燈或濫打遠光燈,將記1分,罰100元。由于目前執法條件限制,這類的執法只能通過現場執法進行處罰,但是,需要嚴正提醒廣大車主,向對向來車亂打燈的行為是非常危險的,為了行車安全,應該杜絕。駕駛員若要對來車進行示意,可用輕微閃燈代替。 禁停范圍內 臨時停車也算違停 問:人在車內,車子打雙閃也被判作違停,違停如今究竟怎么界定? 答:違停的標準,在于只要車子停在禁停范圍內,則都屬于違停,與停多久、人在不在車上完全無關。只要被判斷為違停,不論違停時長多久,都不會被重復記錄,不過,已被“開罰單”后,車主依舊不將違停車輛開走,交警可能就會采取進一步措施,將違停車子拖走。 此外,要特別提醒車主,違法停車并未全部不記分只罰款,若停于禁停標識和標線旁,以違反禁止標線和違反禁令標識處罰,扣3分,罰款150元,嘉禾路、廈禾路、湖濱北路、湖濱南路是此情況極可能被認定的四大路段,車主要違停在這幾條路上,就要三思了。 問:跨越實線就算變道壓線嗎?若遇上前方車輛故障的情況怎么辦? 答:只要看見路面有畫上實線,車子進行超車或變道就算變道壓線。若是前方車輛故障必須變道才能繼續行駛,但又被記錄為違法行為,在能提供有效證據的前提下,可對違法行為進行復議。另外,也有市民反映,在駛近多方向的路口時,由于標識配套不夠完善,導致駕駛員在駛入實線道后才發現駛錯方向道,這樣的路口一般不會設置抓拍違法記錄的監控設備,市民發現此情況也可向交警部門反映,由部門進行標識的完善。 扣分扣的是駕駛人的分數 問:闖黃燈記分嗎? 答:闖黃燈被記分的記錄目前很少,但是不可以忽略的是,闖黃燈對車輛行駛危險系數更高,雖然不處罰,但建議車主還是不要貪圖一時之快。此外,闖紅燈一定扣分,記6分,罰200元。 問:若要扣分,扣的是車子的分數還是駕駛人的分數?還能不能把車借給別人開呢? 答:依照誰違法誰被處罰的原則,若借用別人的車子有了交通違法行為,可自行帶著駕駛證到車管所窗口或網上進行違法記錄處理。(本報記者袁舒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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