場景1:打悲情牌 “孩子等過年,能否輕判” “司法也有溫度,法律也講人情。不是我不愿意承擔刑責,確實是一家老小還在等著我回家過年。”昨天,在法庭上,一個酒后駕車沖關的外來工說出了如此“高水平”的答辯。他打悲情牌,只是為了獲得從輕處罰。 該男子姓袁,他向法官求情時還說,自己是家里唯一的“經濟支柱”,而且,老婆剛生孩子,現在兩個月大的孩子也需要他這個爸爸照顧。 經查,今年7月23日,袁某酒后駕車在廈門大橋收費站時,遇到民警設卡攔查,當時他強行駕車沖關,后來被民警攔下。經鑒定,他血液酒精含量為165mg/100ml,屬于醉駕。 之前,袁某被一審法院認定犯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二個月。但是,袁某認為處罰過重,因此,近日他又上訴,懇請廈門中院從輕處罰。 但是,“悲情牌”最終沒有起到效果。法官終審判決,駁回了袁某的上訴,維持一審判決。 場景2:偽裝自首 “開始沒跑,民警來才跑” “我也算是自首,因為酒駕撞車后,同伴讓我跑,我都沒有跑。”昨天,第二名受審的醉駕司機李某是一名公司經理,他試圖以自首為由懇請法官輕判。 今年6月10日下午5點多,李經理醉駕撞車后,他的同伴還毆打了前往現場處理的協警。李經理是在同伴打人時,試圖逃離現場,最終被民警追上抓獲的。 昨天,在法庭上,李經理反復辯解說,他原本沒有跑,也曾有過自首的打算。但是,廈門中院最終沒有采納李經理的辯解,認定他是在逃跑后被警方抓獲,并非自首,因此,終審判決維持原判,判處他拘役四個月,并處罰金6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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