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12月6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曾毓慧 通訊員 思公政)乘客執意要抱狗狗上公交車,遭到司機拒絕后,遂拿起不銹鋼水杯砸傷司機頭部。昨日,思明警方對外通報說,打人乘客被拘留10天。 11月30日晚9點多,公交司機何某駕駛28路公交車停靠在思明文體樓公交車站旁時,一名中年男乘客要抱著一條小狗上車,何某見此就告知說公交公司規定不允許帶寵物上車。 于是,兩人因寵物上公交車問題發生爭吵,這名男乘客要求何某退還已經投幣的1元錢,可是,錢已經進了投幣箱,何某也無法取出退還,于是熄火停車要求這名男乘客下車。沒料到,這名男乘客在下車的時候,順手拿起方向盤旁的一個不銹鋼水杯,砸向何某頭部致其受傷。 何厝邊防派出所民警接警之后趕到現場時,嫌疑人已逃離現場。后民警經進一步調查了解,終于發現嫌疑人的蹤跡。12月3日晚,民警伏擊守候將嫌疑男子抓獲。經查,這名男子姓吳,42歲,廈門人。目前,警方已對吳某處以行政拘留10日,并處罰款2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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