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12月10日訊(導報記者 房舒 呂寒偉 曾毓慧 實習生 何裕恒 文/圖)3日晚上開始劃線,全市的165個藍色(限時)停車位,實行到昨日已經6天了。罰單少了,車主方便了,是交警和車主們共同的感想。
不過,在其中一些路段的車位,白天還是被違章的車輛塞滿。廈門警方表示,從今日起,超時停放在藍色停車位的車輛,將被認定為違反交通標志標線,面臨扣3分、罰150元的處罰。
現象調查
湖里:白天違停比較少
下午3點的興隆路(靠仙洞路一段)車流不是很大,靠近源昌豪庭小區一側,100多米路段劃出的藍色停車位上,三三兩兩停著幾部小車。“停不久,一會就走了。”在小區外一家店面上班的林小姐說,附近店面比較多,一般都是來辦事或買東西的,很快就走。藍色停車區域代表什么意思,大家也都知道,“夜間8點到清晨7點才能停”,林小姐說,所以大多數停車的人有可能的話,都會留一個人在車上。
對于門口多了這么一排藍色停車位,茶館老板還是很開心的。“以前交警貼單,白天貼晚上也貼,一天24小時都要警惕,看見戴帽子的就趕緊往外跑。”老板將交警說成“戴帽子的”,他試過深夜11點將車停在門口,還是被貼了罰單。所以,前幾天交警來劃線時他就專門問了,晚上能停,“起碼不用擔心晚上被貼單了”。
思明:白天晚上都塞滿
同樣的時間,在思明區的西堤南三路,藍色的夜間限時停車位上,停得滿滿當當。陸續有人開走,緊接著又有車來馬上填滿。
杜先生在海關大廈當保安,他觀察了幾天,發現前后差別并不大。“這里原本是收費停車位,自劃了這些藍色車位后,原來收費的也不見了。”杜先生說,每天早上7點后(超出限時停車時間)來巡查,藍色停車位內的車還是滿滿的,很少有車在限制時間內開走,交警會拍照、開罰單。“罰照罰,停照停”,杜先生說,因為這附近的停車位實在緊張,周邊的機構也非常多,好像很少有人會去注意限時停車的時間牌。
公園西路的藍色停車位上,車輛同樣停滿。
詹阿姨在附近開店,交警每天早上來時,她幾乎都在,“都是7點以后來拍照貼罰單的,還是有人不肯走”。詹阿姨說,對于在這附近的住戶來說,這里以前一直是公用停車位,停這里習慣了,而且來這附近接小孩的、看牙齒的、去公園的臨時停車需求太大了。
處罰措施
今起超時扣3分罰150元
廈門警方表示,從今日起,所有超時停放在藍色停車位上的車輛,將統一被認定為違反交通標志標線進行處罰。也就是說,超時停車者將面臨扣3分、罰款150元的處罰。
而在此之前,對于興隆路的超時停車,湖里派出所是按照違章停車的罰款標準來的。對此,警方給出的理由很充分:從興隆路到仙洞路,都不是廈門12條交通嚴管路段之內,所以只要在規定的白天時段,能恢復這一路段的交通功能就可以。本著執法人性化的角度,做違章停車處理,罰款100元,不扣分。
在公園西路超時停車的車主,則要面臨違反交通標志標線的處罰:扣3分、罰款150元。
鷺江所轄區內有86個藍色停車位,是島內藍色停車位最多的區域。對此,鷺江警方的處罰比較細化:在有禁停標志的路段,發現超時停車的,按照違反交通標志標線處罰;沒有禁停標志的,按照違章停車處理。
車主聲音
能否延長停車時間?
采訪中,一些車主表示,如果停車時間能延長,特別是早上的時間能延長一會兒更好。然而,這一提議似乎并不現實,一位資深交警分析,在興隆路附近是康樂二小,在公園西路附近也有小學和幼兒園,如果早上7點前不開走,那么停車,送孩子的家長車和上班的車輛,就會混成一團,等于添亂。
相對于延長停車時間,這位資深的交警提出,晚上開始停車的時間應該依各區情況不同而有所區別。比如興隆路,晚上車流不多,8點開始比較科學。而公園西路,靠近繁華的中山路,住戶多、商戶多,晚上8點就停在那里仍會制造不少交通問題,時間往后延一些可能會更好。
廈門警方表示,也想借此機會提醒廣大市民,警方劃分這些限時停車位的用意,在于方便市民,緩解夜間停車難問題。也希望市民在享受便利的同時,遵守“游戲規則”,在規定時間內,交通高峰期來臨前,將車駛離限時區域,以免造成相關路段的交通擁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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