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晨報訊(記者 陳佩珊 通訊員思法)六旬老太逛超市,被貨架旁的包裝帶絆了一跤,摔成右股骨頸骨折。經思明法院判決,超市對此承擔全責,在墊付了65000多元醫療費的基礎上再賠償老太264000元。 今年3月10日上午8時許,老太在超市選購商品,雙眼緊盯著貨架上的商品,并未注意到從貨架延伸出來的包裝帶,被絆倒在地。經醫院診斷,老太為右股骨頸骨折。之后,雙方多次交涉,超市方面墊付了65000多元醫療費。除此之外,超市再無其他表示。 老太認為,被絆倒是因為員工疏忽造成,超市應賠償各項損失29萬余元。但超市稱,商場不存在安全隱患,事發前老太已患有嚴重高血壓、重度骨質疏松癥、頸部淋巴癌。正是因為老太有嚴重疾病導致突然昏厥,才會摔倒受傷。 法院推定,老太在超市購物時被絆倒受傷,系因外包裝帶所致,故超市應對此承擔全責。 最終,經思明法院判決,超市方面還應賠償老太各項損失共計264000余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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