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12月17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詹文)如果因為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將可以得到更高的工傷補助金。昨天,市政府常務會通過了《廈門市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規定(修訂草案)》,提高了工傷補助金標準。 原來的規定于2004年實施,經過十年的管理實踐,目前迫切需要修改。修訂草案更側重于解決實際問題,增強可操作性,其中的最大亮點在于落實解決工傷職工群體的實際困難,提高其待遇支付標準。具體提高為多少,由相關部門制定。 修訂草案規定,廈門行政區域內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組織和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應當參加工傷保險。國家機關也應當為與其建立勞動關系的職工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中央、省屬駐廈事業單位,可以選擇在廈門參加工傷保險。 早在2005年,廈門針對建筑、礦山及石材加工企業的行業特點,規定其以項目工程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并規定了相應的繳費費率。修訂草案將其進一步法制化,并將范圍予以適當擴大,規定建筑、交通等建設工程施工企業以在建工程建設項目為單位,按照項目工程總造價的一定比例繳納工傷保險費,具體辦法由市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相關行政主管部門另行制定。 此外,工傷職工住院伙食補助費及轉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由工傷保險基金支出。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護理人數及護理期間由醫療機構確定。護理費由所在單位直接支付給工傷職工,但所在單位派員護理的除外。 |
相關閱讀:
- [ 12-08]員工在工作中不慎受傷 不料工傷賠償竟被公司取走
- [ 12-02]5家商業保險公司承保補充工傷保險 今年7月起試行2年
- [ 12-02]廈門試行補充工傷保險 昨日起開始受理申請
- [ 11-09]為父索賠工傷未果 小伙失控持菜刀砍傷三人
- [ 11-06]公務員或將繳納工傷保險 廈門將修訂工傷保險條例
- [ 11-06]廈門修訂《工傷保險條例》 公務員將繳納工傷保險
- [ 10-12]全國首例政策性補充工傷保險預計本月完成招投標
- [ 10-08]90后女工工傷康復費無著落 經調解廠家再賠1.7萬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關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