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12月23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呂寒偉 房舒 通訊員 廈公宣)昨天,他被宣判,林某東是他的名字,他的符號。 兩年前,“東哥”是他的名號,稱霸杏林,誰敢不叫一聲“東哥”,他可以糾集30多人,封住一個村子。 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昨日做出終審判決,以林某東和唐某云為首的黑社會團伙,成員27人,分獲23年到3年10個月不等有期徒刑。 其中,林某東犯七項罪名——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聚眾斗毆罪,故意傷害罪,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開設賭場罪,非法拘禁罪——數罪并罰被判處有期徒刑23年、沒收財產200萬元。唐某云數罪并罰被判處有期徒刑20年、沒收財產200萬元。 這是廈門警方近年來鏟除的最大黑社會勢力團伙,案件由公安部掛牌督辦。昨天下午,市公安局聯合市“打黑辦”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林某東黑社會性質組織案等內容。 風起 從廢品回收業發家 豢養一批打手壯大 警方介紹,該黑社會性質組織采用的是“雙核”架構,“雙核”即林某東和唐某云。 “老大”林某東,1982年出生,杏林錦園人。他從廢品回收業發跡,2001年起經營工廠廢品收購,積累一定資金后,轉而涉足賓館、娛樂城,開設紙廠、電子廠、酒店,成立兩家民間投資公司放高利貸。 “二哥”唐某云,1978年出生,四川射洪人,從上世紀90年代開始,混跡于杏林碑頭一帶。在遇上林某東之前,他一直有“找個本地有實力的人投靠”的想法。 2008年4月,唐某云與人打架,找到林某東尋求幫助,后二人勾搭得逞——林某東出錢,豢養以唐某云為首的一批打手,主要是四川籍的勞改勞教釋放人員和社會閑散人員。 林某東慣于收買人心,他把自己娛樂城的廢品生意交給唐某云,拿錢給他放高利貸,打手則充當賭場、娛樂城的“保安”。 唐某云在集美租了一個帶院子的鐵皮屋,自稱“公司”。平日供“打手”上網、休息、聚會,可以免費吃、住,“鮑魚、龍蝦時有供應”,一有事情隨叫隨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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