匕首(屬于管制器具)
電棒(屬于安保器材)
甩棍(屬于安保器材)
防狼噴霧劑(屬于安保器材)
廈門晚報訊(記者 蘇奇 林珊 彭菲)今晚是西方傳統的平安夜,每年有不少戀人選擇在平安夜駕車到郊外兜風約會。不過,警方提醒,野外停車存在安全隱患,去年平安夜,深圳就有歹徒專盯這類“野外停車族”下手。警方更提醒大家,有不少司機選擇在車上配備防身器械,雖然目前對此行為沒有硬性規定,但根據相關治安法規,不管任何時候,個人都不允許攜帶匕首、槍支、弓弩等管制器械。
記者昨日展開微調查,超過七成的車主認為車上備防身工具很有必要,不過也有人擔心,現在行車時發生刮擦爭執時有發生,車上備器械,本意為防身,但也可能演變為兇器。
【本報調查】
【怎么看】
超七成受訪者認為,防身工具有必要
昨天,記者通過“廈門晚報微信服務號”發起微調查,共有74人參加答題。其中,男性占60.8%,女性占39.2%;20歲—30歲占47.3%,31歲—40歲者占36.5%,40歲—50歲者占12.2%,50歲以上者占4%。
受訪者中,28.4%是駕齡1年以下的“新手”,1—5年駕齡的占44.6%,5—10年駕齡的占13.5%,10年以上的“老司機”占13.5%。
31.1%的受訪者表示,平時從未深夜獨自一人駕車或在地下車庫停車,45.9%偶爾為之,23%經常如此。
如果是深夜在荒無人煙處駕車或獨自在地下停車庫,你會有什么感受?44.6%的受訪者表示會害怕,55.4%表示不會。
倘若在車內遇到危險事件,你會怎樣應對?12.2%的受訪者選擇乖乖就范,40.5%選擇棄車逃跑,47.3%的人表示會拿出事先準備的防身工具反抗。
在所有受訪者中,七成多的人覺得有必要在車內配備防身工具,認為不需要的不到三成。
【備些啥】
防身工具五花八門,有女性選擇青菠蘿
調查中,受訪者列出了許多防身器具,最受青睞的要數普通棍子(包括木棍、鐵棍、鋼筋、塑料棍、棒球棍、狼牙棒、水管等),共有20人選擇;有13人想選擇電棍;刀具排第三位,有11人選擇;甩棍排第四,有10人選擇;選擇噴霧器(包括辣椒水)的有9人;選擇汽車維修工具(包括錘子、防身錘、起子、扳手、老虎鉗等)的有7人;選擇方向盤鎖(包括停車鎖)的有4人;其他的還有報警器(防狼器)、強光手電、恐怖面具、板磚等。
有些防身工具很“奇葩”:車內常年放著青菠蘿。這名網友說,這不是為了清新車內空氣,而是為了防身。她晚上總加班,回家時曾遇到過一個醉漢,之后心里很害怕。有一次,家里碰巧買了菠蘿,5歲的外甥女很調皮,用削下來的皮偷偷刺她的手背,感覺很痛,她突發靈感,在車后座放一個青菠蘿作為“武器”,放久了就吃掉,再換一個。這種方法她已經用了一年多,美觀又實用。
【管制器具】
2002年起,國務院取消對管制刀具的生產、銷售和攜帶的行政許可后,公安部1983頒布的《對部分刀具實行管制的暫行規定》中除有關許可審批的規定不再執行外,其他管理制度仍然有效。凡符合下列標準之一的,可以認定為管制器具:
1.匕首:帶有刀柄、刀格和血槽,刀尖角度小于60度的單刃、雙刃或多刃尖刀。
2.三棱刮刀:具有三個刀刃的機械加工用刀具。
3.帶有自鎖裝置的彈簧刀(跳刀):刀身展開或彈出后,可被刀柄內的彈簧或卡鎖固定自鎖的折疊刀具。
4.其他相類似的單刃、雙刃、三棱尖刀:刀尖角度小于60度,刀身長度超過150毫米的各類單刃、雙刃和多刃刀具。
5.其他刀尖角度大于60度,刀身長度超過220毫米的各類單刃、雙刃和多刃刀具。
【其他安保器材】
安保器材是指保安人員用于自衛的小型武器,不會對犯罪分子造成致命傷害,但是可以使其短時間內喪失行動能力,從而避免其繼續對他人進行犯罪,種類包括:小型電棍、防狼用品、電警棍、防身噴霧器、電棒、車用防暴消防滅火器、甩棍、伸縮雙節棍、自衛手電及其他式樣的個人報警器等。
公安部早在1989年就頒布和實施了《公安部關于停止生產、銷售電擊、強光、催淚等保安防衛器械的通知》,要求對這類器械必須嚴格管理。之后頒布的《關于禁止生產、銷售、使用仿真手槍式電擊器的通知》也明確規定: “仿真手槍式電擊器和仿真手槍式催淚器均屬于仿真手槍類,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生產、銷售、持有,各地郵政部門均不得郵寄。各種電擊器目前均未列入公安裝備,不允許其他單位和個人持有,也一律禁止郵寄?!?/p>
民警特別指出,辣椒水切不可亂噴,否則會傷及無辜,只有在遇到危險的情況下才可以應急。另外,購買防狼噴霧劑有嚴格的要求,“防狼噴霧劑”不能隨便銷售,因為它屬于安保器材,如要購買,必須到公安機關報批。工商部門表示,“現在市面上或者網上可以購買到的所謂防狼噴霧劑中,絕大多數是三無產品?!?/p>
【講述】
夜班司機胡先生
常需半夜獨自駕車 有點怕不安全
胡先生是專業老司機了,由于工作需要,他經常要半夜趕赴一些突發事件現場。他說,多年前,他就見過車被搶、被盜的事件,于是,自己也考慮準備一件防身“法寶”。
如何選擇呢?備把刀雖能起到很好的威懾作用,但又擔心是管制刀具。恰好,他的一個同學所在公司是生產棒球棒的,他便挑了一根,就放在車上伸手可及的地方。這根棒子長約80厘米,為金屬材質,“砸在頭上肯定腦震蕩”。
胡先生說,有了這根棒子,他晚上開車安心多了。
夜班的士女司機
開的士很多年 去偏僻處很警惕
張大姐是海峽出租車公司一名的姐,開的士多年。據了解,像她這樣的夜班女司機并不多。
張大姐說,夜班她一般在島內跑,乘客若要到島外很偏僻的地方,她會婉拒。有一天晚上10點多,一名中年男子乘她的車到海滄東孚鎮一偏僻處,那名男子在車上一言不發,她一路上都保持警惕。對方下車后,路邊燈桿的黑影閃過,都把她嚇出一身汗。
貨車司機黃先生
曾遭受過搶劫 所幸未受傷
黃先生今年40來歲,是大貨車司機,長年在河南老家跑長途運輸。
黃先生說,開大貨車的那段時間,他曾在途中遭遇過搶劫,所幸并未受傷。后來,他在身邊放置了一些修車用的工具,比如大扳手等,以備不時之需。
他說,大貨車司機大多是輪班駕駛,但也有單獨駕駛的。由于經常通宵駕車,他們往往會在車上備一些防身器具。
【警方觀點】
防身工具難派上用場
一不小心易觸犯法律
有些車主把方向盤鎖作為防身器械。
市民陳先生說,每次路過義烏小商品市場,都有種想買一把斧頭放在車上的沖動。然而,他又擔心這是管制器具。他的一位朋友在車里備了鐵棍,有時遇上小刮擦等問題爭執不休,或是被隨意變道者嚇一跳時,會拿出防身物“嚇唬人”。
民警說,車內防身工具沒有硬性規定帶或不帶,即使車上放有防身工具,等真正受到侵害時往往也來不及拿,難以派上用場。隨身攜帶防身工具,更多的是起到心理安慰作用。防身器具也可能會起到副作用,降低人的防范能力。此外,在雙方發生爭執,意識沖動的情況下,防身器可能變成攻擊他人的兇器。
民警提醒,不管何時車內都不允許放置管制器具,一經發現,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二條,非法攜帶槍支、彈藥或者弩、匕首等國家規定的管制器具的,處五日以下拘留,可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非法攜帶槍支、彈藥或者弩、匕首等國家規定的管制器具進入公共場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警方支招】
車上遇險,可做一些異常行為吸引注意
多名一線民警告訴記者,廈門已接警的司機受侵害主要有兩種情況:一種是在上下車時,一種是在等紅綠燈時。這兩個時段,司機的安全主要靠自身的警惕性。
行駛前,先查看車內和四周有沒有可疑的人,是否存在不安全因素,確保安全后,記得先上中控鎖,再啟動車輛。在行駛過程中,不管遇到任何情況,都不要輕易解鎖。即使是在相對安全的環境下,有人敲門也盡量不予理會,如果有人示意下車,告訴你車輪受損了或車哪里出問題了,司機也要警惕,先將車內的貴重物品放在自己視線范圍內,確保人身、財產安全后再下車查看。如在行駛過程中,發現車內有可疑人員,先保持冷靜,不要做過激行為,不要激怒對方,想辦法報警,或是在安全范圍內做一些異常行為,比如拉開車窗往大路上扔垃圾,閃大燈引起后方車輛和路人注意等。
停車時,要選擇有專人看管的車庫,遇到可疑人員時方便報警。此外,要盡可能停在監控覆蓋范圍內。在車庫停好車準備下車前,要先查看四周是否有可疑人員,確保四周安全后再下車。如有可疑人員,不要貿然下車,要先冷靜下來,等其走后再下車,或打電話叫親友去接。下車之后,記得給車上鎖。
【相關案例】
車資起爭執
黑車司機拔刀害自己
去年初,在集美灌口鎮,兩個人乘坐陳某的黑車到翔安內厝。談好100元的車費,但陳某卻突然加價20元。雙方為此起了沖突,陳某從車上拿出一把砍刀,朝兩名男子揮舞起來。坐在副駕駛位上的一名男子見陳某很囂張,順勢將陳某手上的砍刀奪了下來,朝其捅了一刀。另一名男子則從包里摸出一把水果刀,朝陳某的脖子上抹去,陳某當場死亡。
隨后,這兩人將陳某的尸體拖到后排,并開車朝福州方向逃竄。行至福州長樂時,將陳某拋尸,后把車扔在福州一工廠旁,逃回四川老家,后在重慶被抓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