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日報訊(記者 陳鐫娟)道路交通事故 “一站式”處理機制在我市各區推行以來,為化解矛盾糾紛發揮了不小的作用,今后,這一做法將可望在醫療衛生、勞動爭議、物業管理、消費者權益保護、環境保護等糾紛集中的領域推廣運用。 本次會議提請二審的《廈門經濟特區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促進條例(草案)》(下稱《條例》草案)提出,市、區政府應加強“一站式”糾紛解決服務平臺建設,提供服務保障,促進規范管理,各區應設立道路交通事故調處中心,整合行政、司法、調解、保險、鑒定等機構的資源,提供“一站式”糾紛解決服務,以方便快捷地化解矛盾糾紛,促進社會和諧。 《條例》草案首次對新聞媒體正確引導化解矛盾糾紛的職責作出規定,即廣播、電視、報刊和網絡等新聞媒體應當宣傳多元化糾紛解決理念,提供糾紛解決信息服務,引導當事人運用法治思維方式化解矛盾糾紛。 《條例》草案還提出,鼓勵和支持調解員、法律專家、法律工作者以及其他專業人員,建立以個人名字命名的調解工作室。鼓勵采取互聯網等新型溝通方式調解糾紛,面向社會提供專業調解服務,調解服務可采取政府購買方式,但應進行績效評價,評價結果向社會公布,并作為以后選擇政府購買服務承接主體的重要依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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