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舞臺·大未來倒閉 現象調查 預收培訓費缺乏監管 培訓機構頻頻關門,并非廈門獨有,外地培訓機構也有不少“關門案”。今年年初,寧波美亞英語培訓學校突然關門,400多名學員受騙,金額高達400多萬元。今年6月,因老板跑路,在北京擁有18個教學點的英特國際少兒英語就此終結。 據了解,一些民辦教育機構只需到工商部門注冊,不需要教育、衛生等部門的審核,即使有的在教育部門注冊,但也沒有進行實質性監管。 目前不少教育培訓機構都采用先期預付費購買課程的方式,一旦資金鏈產生問題,很容易出現“拍屁股走人”的情況。對此,行業人士表示,這種預收費的模式,消費者辦理年卡之后一般是不能退費的,如果消費者對培訓質量和服務不滿意,那么只能被動接受或者自擔損失。 教育投資行業的一位業內人士說,預付費制度已經成為教育培訓行業的“定時炸彈”,由于缺乏監管,發生教育質量問題、欺詐問題、卷款“跑路”等是必然的,這一問題亟須引起社會關注。 律師建議 無擔保不得預收培訓費 培訓機構以盈利為目的,生源不穩定,往往靠夸大的宣傳招攬生源,事后又不能提供相稱的教育服務,所以非常容易虧損倒閉。同時,他們預收大量的培訓費而缺乏有效擔保,沒有對開辦者形成制約,攜款潛逃比繼續維持虧損更有利可圖,因此造成培訓機構頻頻關門倒閉,卷走大量培訓費和預交費用。 家長事后維權,都難以取得預期的效果。要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主要還應該在預繳相應費用之前,對培訓機構的實力進行必要了解。 針對此類現象,教育部門不應該不作為,對于所有提供教育服務的實體,不管是公立的還是私立的,教育部門都應該一視同仁地進行監管,應該出臺監管法規,對那些預收培訓費用的培訓機構,必須責令其提供有效的擔保,例如位于本地的房產擔保,并辦理抵押登記,同時責令其實際負責人提供保證擔保,不能提供有效擔保的,不得預收培訓費用,只能按月收費。——福建凌一律師事務所林志銘律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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