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熱議 豪車定損不能漫天要價 網友A:我現在開車出門看見豪車,立馬剎車熄火停下,管他后面被堵了幾公里,只要不撞豪車就行。 網友B:豪車也應該有專門的定損單位,否則4S店總是獅子大開口,漫天要價。 網友C:我覺得最好的辦法是要豪車繳納更多的保險,這樣才能公平。不然如果你1000多萬元的豪車,相當于老百姓幾輩子能賺到的錢,你開出來不是害人嗎? 法官說法 交強險財損限賠2000元 法官介紹,不少肇事車輛都僅投保交強險,但是,交強險的財產損失賠償限額僅為2000元,因為,在交強險12.2萬元的賠償限額中,死亡傷殘賠償限額11萬元,醫療費用賠償限額1萬元,所以可用于財產損失的賠償限額僅2000元。包括上述追尾豪車的黃司機就是這種情況,豪車被撞后,交強險財產損失賠償限額只有2000元,其余的損失只能由肇事司機黃某自行承擔。 因此,法官提醒,這些豪車事故敲響了警鐘,提醒車主還須提高風險防范意識,投保商業險,以免發生撞上豪車后無力承擔高額維修費的后果。 法官建議,可增加豪車的保額或者強制要求豪車需要購買某一種類的附加險,以特別針對普通車撞豪車這類情況的發生,如借鑒美國現有一些州的做法:強制要求包括摩托車在內的車輛購買的“兩車相撞時若對方賠不起則由自己的保險公司負責賠償”的附加險。 專家支招 增購險種分散風險 廈門大學法學院教授黃健雄:此類事件反映了我國目前車險制度對豪車保險的規制相對缺失,車險的保障功能難以充分體現。 因此,應從第三者險和豪車專用險種兩方面入手,以此來分散豪車風險。現有的交強險與商業第三者險無法就此類豪車被撞事件提供約定以外的保險保障,因為兩者均屬于限額責任保險,其賠償限額決定了保險公司只能在約定的賠償限額內承擔保險賠償責任。 即使不考慮豪車碰撞事件,普通車主的第三者險額度也應比以往有所增加。車主應增購相關險種及增加保費,擴大受保范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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