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提醒 三招防范“吸金”陷阱 針對當前社會中存在的“投資熱”“理財熱”現象,廈門中院刑二庭法官特別提示,廣大投資者應時刻保持警惕,以免血本無歸。法官說,三招可防范集資詐騙。 第一,投資者要摒棄“發橫財”、“一夜暴富”等想法,不要被不法分子所謂的“高回報”、“高利潤”、“高利息”所蠱惑。本案中,王文苓就經常以短時期內支付2至5倍高額回報為誘餌,誘騙被害人購買虛構的“原始股”等產品。 第二,充分了解集資者的底細,不被虛假光環所蒙蔽。任何投資項目,首先要評判的是經營者的人品和信用。一般情況下,犯罪分子都會刻意偽裝、包裝自己,給人以經濟實力雄厚、豪爽大方的假象。本案中的王文苓,就很會包裝自己,而實際上被害人只要用心調查,就能發現她其實是一個因詐騙犯罪被判過刑的人。 第三,不要輕信“內部渠道”。犯罪分子經常會以“內部渠道”、“特別關系”、“眾人爭搶”等噱頭來誘惑被害人,有的先給“小利”后騙“大頭”,有的甚至謊稱“貪官低價出售”、“罰沒資產”等事由。 騙術揭秘 第1招:“內部交易” 宣揚自己可以通過牢靠的“內部關系”取得多家A股非公開增發股權,并虛假承諾短期內可以獲得高額回報。王文苓頭戴眾多“光環”,迷惑了不少急著尋找發財門路的投資者。其實,有心人一經查詢便不難發現,那幾家A股上市公司根本沒有發行所謂的“非公開增發股票”。 第2招:“境外上市” 王文苓在馬來西亞、香港等地注冊公司,利用國內大部分投資者不了解境外上市規則的弱點,編造“境外公司原始股即將在美國OTCBB上市”之類謊言,并許諾有2-5倍高額回報。但實際上,美國OTCBB交易市場股權不能自由流通融資,沒有高回報效應,而且相關公司沒有啟動上市程序。 第3招:“高額回報” 王文苓通過憑空編造黃金投資、理財基金等項目,印制各種宣傳彩頁,吹噓“短期高倍數回報”,雇用大量業務員四處延攬業務,與上百人簽訂合同,吸收了大量存款。 第4招:“大腕形象” 王文苓為了施詐成功,不惜花費重金“包裝”自己,對外樹立起一個關注慈善、實力雄厚的“大腕”形象。她在山區高規格舉辦“山海對接投資洽談會”,在上海等大都市主辦“世界金融高峰論壇”等活動,樹立“層次高、人脈廣”的形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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