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住指引上寫明要提供多份材料才能辦理交房。 廈門晚報訊(文/圖 記者 李毅穎)日前,市民鄭先生致電本報市民熱線,稱他去年從法院拍得的某房產公司的一套期房,在辦理交房手續時竟被告知:房子已被人領走。據鄭先生了解,該公司的物業只因對方提供了鄭先生的電話號碼,便把房子交付出去。領走房子的人姓石,是拍賣出這處房產的業主的丈夫。剛開始,石先生的電話一直聯系不上,物業通過短信告知他警方將介入調查,石先生才接電話,稱自己并不知道老婆已經把房子拍賣出去。 大吃一驚 房子被人領走,業主全然不知 “你的房子已經辦理完交接手續了?!碑斷嵪壬鷾蕚浣邮招路繒r,卻被代辦交房手續的物業公司告知,房子在前一天已經被人領走。 據悉,被冒領的房子是鄭先生2013年底從法院拍下的期房,等著今年12月份交房。因為房子是拍賣得來的,鄭先生在辦理手續時,格外謹慎?!芭南路孔訒r,法院不僅給我發了法律文書,也給房產公司發去了一份?!编嵪壬嬖V記者,在收到開發商發來的交房通知書后,鄭先生再次與房產公司的分管負責人取得聯系,強調房子的特殊性,并提醒做好交接,“交房時注意核對業主信息,以免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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