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可以說走就走 打車不能想坐就坐 污染環境要受重罰 業主欠費上黑名單 廈門晚報訊(記者 彭菲)明天就進入2015年了,一批新規也將開始實施,包括旅游、出租車、物業收費等與市民生活息息相關的法規。這些新的規定對日常生活會有什么影響呢?今日本報選擇了其中幾項新法規,為讀者詳細解讀。 旅游 去金門馬祖澎湖觀光 “落地簽”可以馬上辦 ●收費600元新臺幣,可停留15天 從明天開始,大陸游客通過“小三通”到金門、馬祖、澎湖,可于入境時申請臨時停留許可,即所謂的“落地簽證”,15天內可在3個縣“趴趴走”。金門縣政府還特別向廈門市民推薦了十大拍攝婚紗照的景點。 目前,大陸旅客小三通旅游皆采取提前上網申辦,出發前辦妥限停留金門、馬祖、澎湖地區的“臨時入境停留通知單”,申請時間大約4小時。這次為增加大陸游客到金門、馬祖及澎湖觀光的便利性,臺灣進一步試辦開放落地簽證。 據臺灣主管機關發布的消息,由于這項措施增加了作業成本,因此調整了相關收費標準。大陸旅客小三通落地簽證需花費新臺幣600元,如果采用提前網絡辦理仍按原規定收費新臺幣200元,可停留時間均為15天。 環保 “最嚴”《環保法》 罰款數額不封頂 ●持續性污染環境,將按日計罰 25年來首次修訂的《環保法修訂案》被稱為“史上最嚴”,新法從原來的47條增加到了70條,首次將“保障公眾健康”寫入總則第一條,并首次明確規定“保護優先”的原則,還專列第五章“信息公開和公眾參與”,明確公民依法享有獲取環境信息、參與和監督環境保護的權利。新法還設立了環保公益訴訟制度。 另外,新增“按日計罰”的制度,罰款數額上不封頂,即對持續性的環境違法行為進行按日、連續的罰款。此前的法規針對環境違法罰款是一個定數,數額不大,違法成本較低,而“按日計罰”將倒逼違法企業迅速糾正污染行為。 新《環保法》規定了行政拘留的處罰措施,對違法者將動用最嚴厲的行政處罰手段。對情節嚴重的環境違法行為適用行政拘留;對有弄虛作假行為的環境監測機構以及環境監測設備和防治污染設施維護、運營機構,規定承擔連帶責任。領導干部虛報、謊報、瞞報污染情況,將引咎辭職;發生重大的環境違法事件,地方政府分管領導、環保部門等監管部門主要負責人將引咎辭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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