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1月3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陳捷 通訊員 集法/文 陶小莫/圖)“冒名”求職,猝死能否索賠?近日,集美區法院就受理了一起特殊的勞動爭議官司。一女子冒用親屬身份來廈務工,結果不幸猝死。 張阿姨已經過了退休年齡,她自己擔心因年齡偏大求職遭拒,為了順利就業,就冒用其親屬劉女士的身份。 剛好,劉女士比張阿姨小9歲。于是,張阿姨就拿著親屬的戶口本,冒領了親屬的身份證,然后,以親屬的身份來到廈門務工。 張阿姨來廈后,受雇于廈門一家服裝公司,從事清潔工作。她與雇主簽訂勞動合同時,也是冒用親屬的身份所簽。 張阿姨原本以為騙過雇主,就可以高枕無憂了,沒想到,去年年底,她工作半年后的一天突然猝死在洗手間。 悲劇發生后,公安機關介入調查,排除了他殺可能。但是,因張阿姨家屬拒絕尸檢,隨后將張阿姨尸體火化,致使張阿姨死因無法查明。 事后,服裝公司支付給張阿姨的家屬5萬元補償金。但是,張阿姨家屬認為這5萬元遠遠不夠,家屬主張,張阿姨是因過勞致死,服裝公司應承擔賠償責任,還應再賠償83萬元。 面對巨額索賠,服裝公司予以拒絕。該公司答辯說,公司只和劉女士簽訂過合同,從未聘用過張阿姨。而且,張阿姨是猝死,未經尸檢,死因不明,不能證明與工作有關。 近日,集美區法院作出判決,要求服裝公司承擔10%的責任,賠償死者家屬2萬余元。 法官提醒說,當前退休老人仍然受雇或返聘的情況普遍存在,但退休老人應視自身健康狀況而做謹慎考慮,同時在受雇時應提供自己真實身份,否則出現傷害事故,法律難以給“造假者”以周全保護。 法官說法 損害責任“九一開” 法院認為,張阿姨雖冒用劉女士身份在服裝公司工作,名義上為劉女士,實際為張阿姨,不能因張阿姨冒用他人身份就否認其與公司之間形成的勞務關系。 法官也指出,本案中因家屬拒絕尸檢,導致張阿姨是否因工作原因致死無法查明。基于張阿姨謊報年齡受雇于服裝公司,對損害的發生具有重大過錯,且家屬拒絕尸檢,故應承擔主要責任。 而服裝公司因未能發現其員工在公共場所如此異常的舉動,喪失了給予死者最后幫助的可能,喪失了挽回張阿姨生命的機會,對張阿姨的死亡也應承擔一定責任。 最終,法官酌情認定責任比例“九一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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