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醉酒駕車撞人致死 2014年4月4日21:57,翁某醉酒駕駛小車,沿著湖濱北路南側輔道由西往東方向行駛至湖濱北路(091號燈桿)前路段時,車前右側與前方同向車道行駛中的無牌電動自行車車尾正面發生相撞,造成電動自行車駕駛人黃某受傷。黃某送醫院搶救無效,于2014年4月6日4時許死亡。 翁某醉酒駕車未注意觀察當時路面情況,未確保安全駕駛,造成本事故,其行為是本起交通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據了解,黃某已有8年駕齡。其因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不僅被處以終生禁駕,且要承擔相應責任。 駕車撞人后逃逸 2014年3月16日5:06,葉某駕駛小車沿同丙路由北往南行駛,碰撞到盧某推行的二輪手推車,造成車輛損壞、盧某因受傷送醫搶救無效死亡的嚴重后果。該事故發生后,當事人葉某駕車逃離現場。 據了解,葉某的機動車駕駛證是2012年6月8日領取的,事發時,葉某駕齡未滿2年,在這8名被處終生禁駕的人員中,葉某的駕齡最短。因其發生交通事故構成犯罪且逃逸,被處以終生禁駕,也會被判刑。 碰撞致人死亡后逃逸 2014年3月27日0:30許,胡某駕駛輕型普通貨車,在集美區國道324線285公里+500米處,與韋某駕駛的無牌兩輪普通摩托車(附載:韋某校、覃某)發生碰撞,造成車損及韋某、韋某校受傷,覃某當場死亡。 胡某駕車時未注意觀察路面情況,致發生碰撞,該行為與事故發生有直接因果關系。胡某因發生交通事故構成犯罪且逃逸,被處以終身禁駕。在8人中,胡某的駕駛證于2002年2月份申領,駕齡最長。 (記者 陳小斌 通訊員 周永寧) 廈門高速: 去年1人被終生禁駕 晨報訊(記者 陳小斌 通訊員鄭錦陽)晨報記者從廈門高速交警了解到,2014年,廈門高速交警轄區內,有1名人員被處以終生禁駕,且已被判刑。 2013年11月11日5:45許,劉某駕駛小型普通客車從廈門大橋往集美方向行駛,至沈海高速公路田集連接線出島方向30號燈桿處,碰撞到文某所駕駛的江西牌照普通摩托車,致文某受傷送醫院搶救無效死亡及兩車損壞的交通事故。 現場查明劉某有酒后駕駛嫌疑,經抽取血樣及司法鑒定所檢測鑒定,劉某血液酒精含量為174.14mg/dl,為醉酒駕車。2014年,劉某被處以終生禁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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