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晨報訊(記者 陳小斌 通訊員 周永寧)所謂的終生禁駕,就是這輩子都不再有資格駕駛機動車。昨天,晨報記者從廈門市交警支隊了解到,2014年,有8名人員被處以終生禁駕,其中年齡最小的是21歲。同時,廈門高速交警轄區內,去年有1名人員被處以終生禁駕,且已被判刑。
駕齡最長的12年
最短也有2年
晨報記者從廈門市交警支隊了解到,2014年,8名人員被處以終生禁駕,并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晨報記者發現,這8名被處以終生禁駕的人員中,駕齡最長的12年,駕齡最短的則是2年,8名人員均有駕駛證。而所對應的8起交通違法行為中,有7起違法行為發生在2014年上半年,1起發生在2014年7月份。
8起交通違法行為中,有2名被處以終生禁駕的當事人,當時駕駛的是普通摩托車,且都涉嫌飲酒后或醉酒后駕駛并構成犯罪;其余6名當時駕駛的是小型汽車。
年齡方面,被處以終生禁駕的8個人中,年齡最小的是1993年出生的,此外還有4個“80后”、2個“70后”和1個“60后”。
多因酒駕肇事
或肇事逃逸
在何種情況下,會被處以終生禁駕呢?晨報記者了解到,有下面2種情況:
第一種,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規定,“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第二種,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條規定,“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晨報記者發現,廈門這8名被處以終生禁駕的人員中,有5名是因發生交通事故構成犯罪且逃逸,有3名是因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
提醒
被禁駕后開車
屬無證駕駛
如果被終生禁駕的人員仍然駕駛機動車上路,屬于無證駕駛,警方將對其予以嚴肅處理。根據相關規定,無證駕駛的人員,將被罰款1500元,可以并處15天以下拘留、扣留機動車。
交警提醒:廣大交通參與者要更加清醒地認識到酒后駕駛、交通肇事逃逸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的嚴重性,提高遵守交通法規的自覺性。如果發生人員傷亡的交通事故后,要馬上報警、及時搶救傷員,并保護好現場。此外,開車時也一定要集中注意力,遵守交通法規,文明駕駛。
案例
醉酒駕車撞人致死
2014年4月4日21:57,翁某醉酒駕駛小車,沿著湖濱北路南側輔道由西往東方向行駛至湖濱北路(091號燈桿)前路段時,車前右側與前方同向車道行駛中的無牌電動自行車車尾正面發生相撞,造成電動自行車駕駛人黃某受傷。黃某送醫院搶救無效,于2014年4月6日4時許死亡。
翁某醉酒駕車未注意觀察當時路面情況,未確保安全駕駛,造成本事故,其行為是本起交通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據了解,黃某已有8年駕齡。其因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不僅被處以終生禁駕,且要承擔相應責任。
駕車撞人后逃逸
2014年3月16日5:06,葉某駕駛小車沿同丙路由北往南行駛,碰撞到盧某推行的二輪手推車,造成車輛損壞、盧某因受傷送醫搶救無效死亡的嚴重后果。該事故發生后,當事人葉某駕車逃離現場。
據了解,葉某的機動車駕駛證是2012年6月8日領取的,事發時,葉某駕齡未滿2年,在這8名被處終生禁駕的人員中,葉某的駕齡最短。因其發生交通事故構成犯罪且逃逸,被處以終生禁駕,也會被判刑。
碰撞致人死亡后逃逸
2014年3月27日0:30許,胡某駕駛輕型普通貨車,在集美區國道324線285公里+500米處,與韋某駕駛的無牌兩輪普通摩托車(附載:韋某校、覃某)發生碰撞,造成車損及韋某、韋某校受傷,覃某當場死亡。
胡某駕車時未注意觀察路面情況,致發生碰撞,該行為與事故發生有直接因果關系。胡某因發生交通事故構成犯罪且逃逸,被處以終身禁駕。在8人中,胡某的駕駛證于2002年2月份申領,駕齡最長。
(記者 陳小斌 通訊員 周永寧)
廈門高速: 去年1人被終生禁駕
晨報訊(記者 陳小斌 通訊員鄭錦陽)晨報記者從廈門高速交警了解到,2014年,廈門高速交警轄區內,有1名人員被處以終生禁駕,且已被判刑。
2013年11月11日5:45許,劉某駕駛小型普通客車從廈門大橋往集美方向行駛,至沈海高速公路田集連接線出島方向30號燈桿處,碰撞到文某所駕駛的江西牌照普通摩托車,致文某受傷送醫院搶救無效死亡及兩車損壞的交通事故。
現場查明劉某有酒后駕駛嫌疑,經抽取血樣及司法鑒定所檢測鑒定,劉某血液酒精含量為174.14mg/dl,為醉酒駕車。2014年,劉某被處以終生禁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