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日報訊 (記者 譚欣妮 通訊員楊長平)近日,文園路上兩家服裝店為了店內裝修“撞臉”一事鬧上法庭,思明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案。 小麥家(化名)服裝店早在2011年就開業了,并花錢請建筑事務工作室上門畫圖紙,隨后請被告包工頭周某依照圖紙裝修店面,并于同年順利開業。 兩年后小麥突然發現,在距離自家小店不到三十米的地方,又新開了一家名為唐朝服裝(化名)的服裝店,該店的店面裝修風格和小麥家頗為相似,且包工頭竟也是周某,小麥懷疑設計圖被盜用。于是,她把周某和唐朝服裝店一起告上法庭,主張他們侵犯了自己的著作權。 法官認為,周某把一套圖紙用在兩家店面固然有錯,唐朝服裝未提出反對意見也有過失,因此,唐朝服裝與周某一樣,都侵犯了小麥家關于店面裝修方案的著作權。 最終,法院判決唐朝服裝和周某共同賠償小麥家損失8000元,同時,唐朝服裝還要立即停止使用原有的店面裝修,改頭換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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