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1月13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黃敏江/文 陳巧思/圖)“廈禾路386號店面,有人搶劫,人已經被周邊群眾抓住了,警察正在處理。”昨日上午10:21,高先生致電導報熱線這樣稱。 租戶:有人強行搬東西 上午11點,導報記者來到廈禾路386號店面了解情況。這是一家機電店面,各種機電設備七零八落地倒在店門口,一片狼藉。周邊店家都說,一伙年輕人共十來個人,開兩部車過來,一部面包車和一部小車。 其實,并沒有發(fā)生搶劫,而是因為租賃店面產生糾紛。 店家高先生稱,他們的店面是從一位二房東手中租賃過來的,因為租賃合同談不攏,二房東就威脅說找人強行把他們趕走。 有4家店面遭遇這樣的情況。其中一位女士出具了一張此前簽訂的合同:2008年6月,他們從一位姓林的二房東手中租下店面,合同時間約定到拆遷為止?!叭ツ?0月20日,一位姓曾的男子自稱二房東換人了,他是這些店面的二房東,收了我們兩個月的租金以及一個月押金,共7500元。前兩天,對方跟我們說租金要漲到每月4500元。漲幅這么大,我們不同意按他的合同簽,他就威脅說要找人強行搬我們店里的東西?!备呦壬Q。 高先生介紹,昨天機電店是被搬的第一家,對方想強行把設備搬上面包車,他不讓,沖突中老板娘的右手受傷。 為何說是“搶劫”?高先生等人認為,前來強搬的人那么蠻不講理,就跟“搶匪”一樣。 房東:店面已租給中介 對此,二房東怎么說?自稱是二房東的曾先生解釋說,公司于去年10月15日通過投標接管這4家店面,此前公司多次詢問這些租戶是否續(xù)簽合同,其中1家接受了,而另3家不肯租,還要求租金由他們說了算,公司多次通知其搬離但未果。前天上午,公司決定將這3家店面租給中介,中午與中介簽訂合同,中介繳交了房租,他帶中介看了店面。 “交了房租當然擁有店面的使用權,中介要進場而租戶又不肯搬離,中介就找了幾個老人去勸說,并不是所謂的年輕人?!痹壬Q。 警媒熱線也回復稱:不存在搶劫一說。不過,警方已介入調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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