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1月17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陳捷 文/圖)昨日,海滄區人民檢察院舉行公開審查會,建議針對涉嫌交通肇事撞死小學生的譚某變更強制措施,改為取保候審。這意味著,譚司機有望解除羈押,回家陪伴兩個年幼的女兒過年。 據介紹,這場公開審查會,是新刑事訴訟法實施以來,海滄檢察院開展捕后羈押必要性審查的首例案件。 之前,導報曾報道過一輛送貨的大貨車在海滄霞陽小學附近撞死一名小學生。據悉,遇難的是一名三年級小學生,而肇事的貨車司機譚某受雇于一家物流公司。 事故發生后,司機譚某被羈押。經過協商,受害小學生小張的父母與物流公司和保險公司達成調解協議,雙方約定,總的賠償金額為90多萬元,分期支付。調解協議簽訂后,受害學生父母也為司機譚某出具了《諒解書》,希望法院對譚某從輕、減輕處罰。 昨日,海滄檢察院舉行審查會,針對譚某“是否需要繼續羈押”的問題聽取各方意見,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民監督員、交警,還有受害者家屬和嫌疑人家屬發言。 在會上,交警先發言,認為譚某具有較好認罪悔罪態度,對譚某采取取保候審措施,應該不具有社會危害性,認為不必要繼續羈押。 嫌疑人譚某的家屬也說,譚某家里還有兩個年幼的女兒,其中有一人最近還患上重病,孩子需要父母照顧。隨后,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也先后發言,支持變更強制措施。 檢察官說法 沒社會危險性,可以取保候審 聽證之后,檢察院當場作出《羈押必要性審查建議書》,認為無需對譚某繼續羈押,建議公安部門針對譚某變更強制措施。檢察院給出的變更理由是:雙方已經達成賠償協議,被害人家屬也出具了諒解書,犯罪嫌疑人譚某的社會危險性已經消除,無羈押必要,具備取保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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