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日報訊(記者 陳泥 通訊員林琳菁)花2000多元買的電動自行車因為沒有產品合格證而無法辦理牌照,葉先生找商家交涉,對方卻不以為意。騎著新車一上路,葉先生就被交警扣車,并被罰款800元。 葉先生說,幾天前,他在集美一家車行買了一輛售價2500元的電動自行車。由于商家無法提供產品合格證,導致車子無法上牌。葉先生向商家反映,得到的答復卻是一句“沒關系”。誰知,一周后,葉先生騎著沒有牌照的電動車接小孩放學時,被交警攔下,不僅車子被扣留,還被罰款800元。葉先生認為,自己會被交警部門處罰,都是因為商家沒給產品合格證。他為此撥打12315熱線,向工商部門投訴,要求商家賠償自己的損失。 接到投訴后,集北工商所的工作人員組織調解。對于商家未提供商品合格證的行為,工商人員進行批評。最終,商家向葉先生補上了該品牌電動自行車的產品合格證,并為他交納了上牌照的稅費共計15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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