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1月30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香卉輝 通訊員 肖雨)買車后要在2個月之內辦理繳稅和免稅;新車退還后,車購稅也隨之退回車主賬戶;買賣二手車時遇到完稅證明丟失,也不用怕,更不用登報遺失,稅務部門會調取電子信息幫你補辦……下個月開始,新《車輛購置稅征收管理辦法》將全面在廈門開始實施,準備買車的市民可要留心新的變化。 新車型可按發票價計稅 對于車購稅,廈門的車主都不陌生,僅去年一年,全市就征收17.76萬輛、23.78億元的車購稅。不過,以后買車交稅將更加便捷,導報記者昨日從廈門國稅獲悉,從2月1日起,廈門將正式開始施行新《車輛購置稅征收管理辦法》。 新規首先明確了車購稅的申報期限。具體來說,廈門市民要是購買自用應稅車輛、進口自用應稅車輛,或者自產、受贈、獲獎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應稅車輛,包括免稅車輛的轉讓、改變用途等情形,都要在60日內申報納稅。 同時,車購稅該交多少,新規也予以明確,即已核定最低計稅價格車輛,計稅方法不變;未核定最低計稅價格車輛,比如很多新款車型,可按照發票價格計稅,免去很多車主的等待。 不過,這并不意味著以后繳納車購稅就以車輛發票價格為準,實際上這指的是少部分沒有核定最低計稅價格的車輛。“如果價格明顯偏低,且無正當理由的,稅務機關有權核定其計稅價格。”廈門國稅工作人員補充解釋說,“只有進口舊車、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受損、庫存超過3年、行駛8萬公里以上的試驗車輛等才算正當理由,4S店的促銷、打折等都不能算?!?/p> 車輛退回經銷商可退稅 對于很多車主來說,車購稅新規中有一點非常貼心,那就是如果你將新買的車退回了,那車購稅也可以退還給你。 其實,以前車購稅也可以退,但是僅限于“因質量原因、公安機關不予辦理車輛登記注冊的情形”,新規卻將退稅情形擴大到三類,包括車輛退回生產企業或者經銷商的;符合免稅條件的設有固定裝置的非運輸車輛但已征稅的;其他依據法律法規規定應予退稅的情形,更加廣泛,也更符合實際。 這意味著,今后市民無論是什么原因退還車輛,都可以申請退稅,只需要憑紅字發票即可,而且無論這筆車購稅是車行代辦還是自行繳納,稅款都會直接退回納稅人自己的賬戶里。至于具體的退稅金額,將按照自申報之日起,按已繳納稅款每滿1年扣減10%計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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