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2月3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寒偉 實習生 倩倩/文 巧思/圖)史上最大范圍的限速調速將到來。昨天,市交警支隊介紹第二、第三批限速標志調整的道路,共520條,其中確定提速的有480多條道路(詳見臺海網或海峽導報官方微信)。 去年12月13日起,廈門先行提升島內45條道路限速標準。此次調整范圍,包括思明區和湖里區的次干路和支路,以及島外四個區的主要道路,分為2批進行落實。 調整名單共涉及道路520條,其中思明區191條,湖里區172條,海滄區46條,集美區79條,同安區10條,翔安區22條。 做出上述調整方案之前,警方牽頭相關部門,對全市230條道路、750限速標志進行全面排查摸底,并針對不同測速設備制定32項排查項目,摸排測速設備114套。 據悉,包括警方在內的相關部門,采取四個措施應對四大限速問題,以推進道路限速整改規范工作,如提升部分道路限速標準、全面整改不合理限速標志標線、規范全市道路測速執法工作和制定出臺道路限速取值辦法等。 市交警支隊介紹,520條道路的限速調整,因量大影響廣,在下一步實施中,個別路段的限速取值可能會根據實際的道路情況有些許小變化,屆時會及時通報變化情況。 排查限速存在四大問題 市交警支隊介紹,根據摸排結果,全市道路限速工作中主要存在四大問題。 一是全市道路大多以“設計速度”的下限值作為限速標準。限速在40公里/小時以下的道路共有92條,包含湖濱北路、體育路等中心城區主次干道,難以滿足現實交通需要。 二是全市道路大多采取“一刀切”的方式進行限速。往往一條路從頭到尾僅限定一個速度,而且限速后,未能根據實際交通狀況進行科學調整,精細化程度不夠,降低了道路使用效率。 三是個別路段限速標志設置不合理。如醫院、學校、施工路段大多只有限速標志,沒有解除限速標志,一些因施工限速路段在施工結束后未能及時解除限速,影響道路通行效率。 四是全市道路限速工作機制不夠完善,存在規劃、設計、建設、管理、養護等部門多頭管理、職責交叉,存在適用標準不一、論證不細、聯動不足等問題,一些道路限速標準與實際通行需求不相符,卻難以得到及時調整。 對策調整改造限速牌227面 警方召集相關部門,全面整改不合理限速標志標線。根據新設定限速標準,組織相關部門對全市道路特別是群眾反映強烈的、限速低于40公里/小時路段的交通標志標線,進行拉網式排查整改,共調整改造限速標志牌227面,其中整改破損、被遮擋標志15面,拆除不合理限速標志10面,更改不合理交通標線4處。 處罰限速處罰分為5檔 第一檔,限速60公里/小時以下(含60公里/小時)的路段,原則上不測速。目前島內外有8個地點,因路段危險等原因,設置測速抓拍設備。 第二檔,廈門警方在具體執法時,對超速未達10%的,認為是情節輕微不予處罰;超過10%未達20%的,予以警告不罰款。 但是,如果超速行為引起了交通事故,則嚴格按照道路的實際限速情況判斷是否超速;若存在超速行為的,則依法從重處罰。 第三檔,普通社會車輛即小客車(不包括中型客車、貨車、校車及危化品運輸車輛)超速20%未達50%的,罰款100元,記6分。第四檔,超速50%未達80%的,罰款500元,記12分,可以并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第五檔,超速80%以上的,罰款1500元,記12分,可以并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