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2月3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劉承烺文/圖) 讀者反映 曾先生:我將車子停進勞動力大廈停車場,停車收費牌上明明寫著“24小時最高收費不超過10元”,可我只停了22個小時,管理員非要收我20元。 記者調查 1月30日晚上10點,市民曾先生把車子停進位于長青路的勞動力大廈停車場。這是他第一次來這里停車。 1月31日晚上8點,他準備將車子開出停車場,收費崗亭電子計價器顯示:停車時間為22小時13分鐘,收費20元。“這不是明擺著坑人嗎?”曾先生納悶了。他告訴導報記者,停車當晚,他明明看到停車場的收費標準牌匾上寫著“24小時最高收費不超10元”。 為此,他與停車場管理員理論,但對方解釋說:“電子顯示多少就是多少,又不是我多收你的錢。”由于當時趕時間,曾先生沒太多爭論,只好給錢,拿了停車收費票據就開車走了。 曾先生了解到,廈門市物價部門的辦公場所與勞動力大廈同屬一個大院。這個停車場在監管部門眼皮底下竟然敢亂收費? 昨日,導報記者看到,勞動力大廈停車場收費單位顯示為廈門市德政物業服務有限公司,收費依據為廈價房【2013】68號;收費標準確實寫著:臨時停車4小時以內收費5元/車位,每超過1小時加收1元,24小時最高收費不超過10元。 部門回應 到底是收費標識牌錯了,還是電子計價顯示牌錯了?昨日下午,導報記者多次致電廈門德政物業服務有限公司,但電話一直未能接通。 導報記者撥打12358物價監督電話,接線員得知車主曾先生有索取發票后表示,車主可以主動與物價監督工作人員取得聯系,將停車發票提供給工作人員,工作人員核實相關情況后,將會到該停車場檢查核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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