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日報訊(記者 譚欣妮 通訊員 楊長平)近日,思明法院向記者披露了多起盜竊案,盜竊手段可謂靈活多樣。新春佳節來臨之際,記者也給各位讀者提個醒,小心身邊那只“看不見的手”。 小區保安監守自盜 趁住戶上班時下手 55歲的陳某是廈大附近某小區的保安,對小區住戶的上下班時間頗為留意,不知情的人還以為他工作認真負責,殊不知他是在暗自盤算下手時間。2013年8月29日上午11點左右,他趁某戶屋主上班不在家,入室行竊。進門時他把涼鞋脫下放在大廳門口,再鉆進臥室,將梳妝臺抽屜內的財物搜刮一空,包括項鏈三條、瑪瑙手鐲一個、黃金手鏈一條和現金一萬元。 正當他準備打包離開時,屋外突然傳來一聲“是誰?”陳某跑出房間,發現原來屋主兒子就在隔壁房間。陳某強裝鎮定,說是“上門來通知住戶拿快遞的”,然后匆匆套上鞋離開。然而他的借口并未誆過孩子,半小時后,陳某在值班室被民警抓獲。據知情人透露,陳某可能利用職務之便私下配了該住戶的鑰匙,才能順利入室盜竊。 近日,思明區法院開庭審理此案。法官認為,陳某秘密竊取他人財物,價值達一萬多元,構成盜竊罪,由于是犯罪未遂,可以酌情從輕處罰。最后,陳某被罰五千元。 小提示:自家鑰匙還是盡量隨身攜帶,不要隨意托給他人。另外,梳妝臺、衣柜等都可能成為盜竊“重災區”,上了鎖也會被撬開,為保險起見,諸如黃金首飾、現金等貴重物品還是放在保險柜內為好。 小偷混進圖書館 趁人不備偷手機 在圖書館看書時,不少市民會放松警惕,將財物留在座位上,起身去不遠處接水或上衛生間。這也給了小偷可乘之機。 2014年5月下旬,被告人路某和同伙連續三次前往文化藝術中心圖書館進行盜竊。他們瞄準獨自在座位上看書的讀者,趁對方離開座位或是打瞌睡的間隙出手,只偷手機,拿了就跑。最后一次,路某偷了一部418元的國產手機,他嫌質量不好又放回了原處。之后,二人被圖書館保安當場抓獲。 據統計,路某所竊手機總價5930元,已構成盜竊罪。路某最終被判處拘役半年,并處罰金一千元。 小提示:圖書館是公共場所,不能因此放松警惕,貴重財物請隨身攜帶,或至少請同座的人幫忙看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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