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亮點數字 135人 全市兩級法院對135名失信被執行人作出拘留決定書,司法拘留36人,移送公安機關追究拒執罪34件。 100% 全市兩級法院共通過12368信息平臺發送短信59244條,回復當事人咨詢短信174條、舉報短信136條,執行案件溝通率達到100%。 16861條 全市兩級法院通過最高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庫向社會公布16861條失信被執行人信息,通過廈門BRT場站和主要公交線路的LED顯示屏曝光失信被執行人500人次,已有72名被執行人迫于壓力主動履行還款義務。 137億元 全市兩級法院通過網絡執行查控系統發出查詢被執行人銀行存款指令136.11萬條,接收反饋結果91.76萬條,查詢到存款137億元,實際凍結(解凍)款項29.6億元,扣劃款項2.3億元;查詢到16905名被執行人的土地房產、工商注冊以及行蹤下落信息。 鏈接 懸賞公告 抓“老賴” “老賴”還想東躲西藏,四處賴?這下可難了!近日,廈門中院發布了《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關于公告懸賞執行的規定(試行)》(以下簡稱《規定》),將懸賞舉報“老賴”的蹤跡。印有“老賴”信息的懸賞公告不僅將會出現在報紙、電視、網絡上,還有可能直接貼到“老賴”的家門口。 如何申請懸賞執行? 符合以下條件即可申請 申請執行人要符合什么條件,才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懸賞執行呢?根據《規定》,申請執行人只要是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案件,都可以提出申請:申請執行人無法提供被執行人財產狀況或提供的財產狀況不足清償全部債權的;被執行人下落不明的,且尚未發現可供執行財產的;被執行人轉移財產或有隱匿轉移財產嫌疑且未向法院如實申報其財產狀況的;申請執行人認為其他需要實施懸賞執行并經執行法院許可的。 執行法院可以通過網絡、報刊、電視等信息媒體登載懸賞公告或在被執行人住所地的社區、村委會張貼懸賞執行公告。 懸賞金額有多少? 可獲1000元以上獎勵 根據《規定》的要求,懸賞執行公告費用和懸賞金由申請執行人負擔。公告費用由申請執行人向人民法院預交,不預交的,視為撤回懸賞執行申請。懸賞金由人民法院從執行到位的款項中優先支付給舉報人。 對提供被執行人行蹤,法院據此找到被執行人的,給予舉報人1000-5000元獎勵;提供本院尚未掌握的被執行人可供執行的財產線索并實際執行到位的,按照實際執行到位數額的5%-10%標準予以獎勵,最低不得低于1000元,具體數額由申請執行人確定。 《規定》也要求,舉報人應如實舉報,舉報后應到執行法院進行舉報登記,執行法院對舉報人應嚴格予以保密。對舉報人的接待應由專人負責,舉報登記材料未經執行局局長批準,任何人不得查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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