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乃玲 圖 海西晨報訊(記者 陳佩珊 通訊員 思法 湖法宣)近來,娛樂明星八卦不斷,“出軌、小三”成了市民茶余飯后的談資。其實,記者了解到,如此劇情也正在我們身邊上演。那么,婚內出軌鬧上法庭,該如何舉證呢? 女子收短信被罵妓女 2012年,小娟的手機上收到一條短信,短信稱小娟與其丈夫有染。仔細看了眼號碼,小娟并不認識此號碼,一度以為是發錯了的短信。然而,從那天起,類似短信一條接著一條蜂擁而來,短信里出現了“小三”、“二奶”、“妓女”等字眼,語言污穢不堪。之后,小娟獲悉,該號碼主人為前任老板阿水的妻子阿玉。 更令小娟沒想到的是,前老板阿水還以自己的名字在一共有的QQ群里發布了一則聲明,聲稱其與小娟有不正當男女關系,小娟還以懷孕要挾給她20萬元。 事情遠還沒結束,2012年6月的一天,小娟的單位里突然闖進了一伙人。這群人隨手抄起保溫瓶、電話、剪刀等對有孕在身的小娟一頓毒打,有意攻擊小娟腹部。混亂中,小娟聽到了“小三,勾引人家老公,砸死她”之類的話。 忍無可忍,小娟將阿水、阿玉告到法院。 丈夫出軌 夫妻合告“小三” 事情鬧上法院,事件來龍去脈逐漸明晰了起來。 2012年5月初,阿玉意外發現丈夫阿水向小娟轉賬20萬元。在阿玉的逼問下,阿水只好將其與小娟的不正當關系一五一十說了出來,阿水還透露小娟可能已經懷上了他的孩子。 “我只是想要一個完整美滿的家,不想她再繼續破壞我的家庭。”阿玉辯稱,前往小娟單位前本想當面對質,制止她的行為,沒想到發生沖突。 夫妻倆還稱,阿水曾向小娟轉賬多筆,共計35萬余元。2012年5月,阿水又匯了20萬元給小娟。阿玉認為,第一筆是“包養費”,第二筆則是因為小娟以懷孕相要挾。開庭時,阿水夫妻已就這兩筆款項在另案中以借貸糾紛起訴小娟。經法院查實,2012年1月至5月,小娟和阿水確實有通話及短信聯系,兩人曾在酒店同住一房間。 判決結果: 阿水、阿玉停止侵害、登報道歉,賠償小娟人身損害費用1383元及精神損害撫慰金2萬元。 法官說法: 被告到原告的辦公場所對其圍攻毆打,并散布對原告人格有損的語言,且在QQ群里及發給原告的短信中均存在對原告侮辱性的語言,主觀上有對原告名譽進行損害的故意,客觀上實施了侵害原告名譽的行為,依法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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