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2月6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錢玲玲/文 常海軍/資料圖)廈門市政府辦公廳日前印發《政府購買社會工作服務試點工作實施意見》。從今年起至2016年6月,廈門將花1年半的時間,分步驟、分批次在各區部分街道(鎮)及市直有關部門開展政府購買社會工作服務試點,滿足群眾個性化、多樣化、專業化的服務需求。 給誰服務?弱勢群體是重點 導報記者了解到,本次試點旨在提煉經驗做法,查找問題與不足,為全市鋪開政府購買社會工作服務創造條件。 依據《意見》,有關部門將重點圍繞問題青少年、寄養孤兒、社區服刑人員、刑滿釋放人員、單親家庭、失獨家庭、殘疾人、孤寡空巢老人等群體,著重在社會福利、社會救助、社區建設、婚姻家庭、收養評估、社區矯正、安置幫教、人民調解、人口計生、醫療衛生、殘疾人服務等方面開展政府購買社會工作服務試點工作,取得成功后再逐步擴大購買服務范圍。 錢從哪來?多渠道籌集 政府購買社會工作服務,并不是想買就能隨便買。 按照規定,購買主體要根據需求開展摸底調查與分析評估,核算服務成本,提出政府購買社會工作服務項目的數量、規模、質量與效果等目標要求,科學編制預算。遵照政府采購相關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要求,組織開展購買社會工作服務。 經費從哪里來呢?除財政預算外,市級福利彩票公益金也將安排一定比例的資金為政府購買社會工作服務所需的基礎設施建設提供經費支持;另外,鼓勵和引導各類基金會、企業大力支持、參與政府購買社會工作服務,拓寬購買服務資金的來源渠道。 依據《意見》,政府購買社會工作服務的承接主體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擁有一支能夠熟練掌握和靈活運用社會工作知識、方法和技能的專業團隊,具備完善的內部治理結構、健全的規章制度、良好的社會公信力以及較強的運營管理和社會工作專業服務能力的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和基金會。具備相應能力和條件的企事業單位也可作為承接主體。《意見》還明確,將建立健全由購買主體、服務對象及第三方組成的綜合性評審機制,加強對政府購買社會工作服務的績效評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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