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日報訊(記者 譚欣妮 通訊員同法宣)賣自己的兒子同樣要受到法律的制裁。近日,同安區法院披露了一起被告人賣親生兒的案件。 去年3月,阿溫的同居女友小天(化名)誕下一子。8月初,小天回老家辦手續,便將五個月大的兒子暫時留給阿溫照顧。沒想到半個月后她再回同安,租來的房子早已人去樓空,阿溫也完全斷了音信。小天四處打聽,才得知兒子竟被阿溫給賣了!幸運的是,小天報警之后,買家很快就聽到風聲,歸還了孩子。 原來,阿溫早就預謀要賣掉兒子,之前曾聯系過兩三個買家,都因價格談不攏而沒有出手。成交的這家出價8.8萬,價錢他還算滿意,就趁小天不在趕緊把兒子送走,然后自己躲到島內打工。9月初警方在某小區工地抓獲阿溫時,他身上只剩下4萬元,其他錢全都揮霍光了。 法官認為,阿溫以8.8萬的價格出賣其親生兒子,收取明顯不屬于“營養費”或“感謝費”的巨額錢財,構成拐賣兒童罪。阿溫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半,并處罰金一萬元。 |
相關閱讀:
- [ 01-22]妻子販賣盜版光碟被抓 丈夫疏通關系"撈人"被騙
- [ 01-14]福州一癡情女為進戒毒所陪丈夫 吸食并販賣毒品
- [ 05-14]“黃牛黨”盯上鄧紫棋演唱會 膠水拼接舊票販賣
- [ 04-25]私設生豬屠宰場并販賣 閩侯兩名男子各獲刑一年
- [ 12-05]男子非法盜取販賣公民個人信息 被公訴機關起訴
- [ 08-02]鼓浪嶼商店又見海馬、海龍 無特許經營證都是違法
- [ 07-09]福清打掉一涉槍販毒團伙 繳獲手槍和150余克冰毒
- [ 06-26]無證販賣柴油 6人罰款2萬元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關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