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2月7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呂寒偉 通訊員 蔡木順 王超 文/圖)短短兩天時間,廈門高速公路上,就查獲了11起酒駕。警方用事實說明,切勿酒駕。 2月4日是春運第一天,6人被查。第一起酒駕,發現于當天上午8時許,交警在高速出口查獲一起酒后駕駛營運車案,司機被扣留并吊銷駕駛證,拘留15天,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2月5日,又有5名司機被查,其中1起為醉駕,駕駛員被扣留并吊銷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還有人第二次酒駕被查,被扣留并吊銷駕駛證,處拘留,并罰款1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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