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購優惠券買時容易用時難 僅去年投訴就有近百起
2015-02-10 17:12:45?來源: 廈門網 責任編輯: 劉瑋 我來說兩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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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調查 吐槽一籮筐 市民嘆“不會再愛” 在某團購網站,在“消費評價”中,有人抱怨收費收得莫名其妙,還有人抱怨服務打折扣,還有人抱怨受歧視。 火車站附近某火鍋店,價值100元的代金券1張,僅售68元。網站還稱:“無需預約,節假日通用,代金券可疊加使用。”但在其“消費評價”中,有網友留言:“一開始,樓下說現在吃100送100,可是樓上服務員說沒有,只有給現金的有送,團購的沒有。停車票也沒有!累覺不愛。” 還有網友因為實際菜品分量小,表示對團購優惠券“不會再愛”。去年8月,SM某餐廳242元代金券,僅售103元。看上去非常劃算。不過,網友反映:“分量少得可憐,節約成本也不要小氣到如此節省。”還有網友留言說:“該店內肥牛一份32元,就是小小的肉片卷,相當于正常餐廳牛肉卷的一半,蔬菜18元一份,只有幾片白菜、香菜、金針菇。團購感覺沒有質量,就是體驗物以稀為貴,不會再愛,初體驗失敗。” “團購網站上明明說座位可以選,結果說所有位子都被預訂出去了。但是后面來的人又能坐。”市民楊小姐氣憤地向記者反映,島內一家五星級酒店也歧視團購消費者。昨日,記者已預訂晚餐名義,撥通了該酒店的自助餐預訂電話,接線員并未提及座位問題,只詢問了用餐人數。掛電話前,當記者提到要用團購券,接線員馬上說:“用團購券必須提前一天預訂,今天沒有位子了。”但到了晚上用餐時間,記者到該酒店,卻見自助餐廳空著不少餐位。記者向服務員詢問是否真的訂滿了,服務員只冷冷回了句:“不清楚。” 部門回應 對待團購消費 必須一視同仁 記者了解到,前文所述的三位消費者,最終在工商部門的調解下,都解決了難題。 其中,黃先生如愿繼續使用消費券,王女士獲得商家202元退款,商家按照陳女士要求,調整了菜色。工商部門相關負責人說,按照網絡商品交易的相關規定,即使商家與團購網已提前終止合作,也不應該損害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此外,團購網站經營者以預收款方式銷售團購商品或服務,不得設定過期未消費預付款不退或者限定款項只能退回網站賬戶等限制。消費者也可以要求團購網站退回其未使用的消費券的購買費用。 據了解,新《消法》還明確規定,經營者采用網絡方式提供服務,應當向消費者披露真實、全面的信息,宣傳內容應與實際內容相符,如有出入應盡到告知義務,同時對消費者必須一視同仁,不能因團購者消費較低而區別對待。工商執法人員調查后發現,團購網上“以到店菜色為準”字樣極小,消費者不細看根本不能發現,商家未明確盡到告知義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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