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2月17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錢玲玲)廈門市擬統一建設2-3處城市公益性公墓,前期先建設300畝,使用周期為30年。 為進一步深化殯葬改革,適應城鎮化和老齡化發展形勢,滿足人民群眾的基本殯葬需求,根據省里出臺的規定,近日,廈門市政府出臺《關于推進城鄉公益性骨灰樓堂和公墓建設的意見》。 社會資本不得合建公益公墓 根據《意見》,到2016年底,廈門將重點完成偏遠山區農村公益性骨灰樓堂(包括塔、廊、墻、壁等,以下簡稱“骨灰樓堂”)建設和修繕現有骨灰樓堂,加強運行管理;市統一建設城市公益性公墓,滿足人民群眾基本的安葬需求。 城鄉公益性骨灰樓堂和公墓建設遵循公益便民、生態保護、節約用地的基本原則,不以營利為目的,屬社會公益福利設施,按照就近便民原則建設,分別面向本村居民和本市居民提供骨灰安放(葬)服務。城市公益性公墓在滿足本地居民需求的前提下可向社會開放。 城市公益性公墓的投資主體為市政府,禁止社會資本合資、合作、合建。 每個墓位面積不超1平方米 《意見》要求,城鄉公益性骨灰樓堂和公墓項目用地選址和建設應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規劃,不占用耕地,集約節約使用林地,盡量利用山坡地。 綜合考慮廈門市土地資源和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城鄉規劃、人口死亡率(5‰)、人口結構、人口規模等因素,廈門市擬統一建設2-3處城市公益性公墓,前期先建設300畝,使用周期為30年。 城市公益性公墓的每個墓位面積不超過1平方米,地面只設統一規格的墓碑,墓碑外區域種樹植草綠化,不得建設圍欄、雕廊、墓帽等附飾設施。墓位間以綠化帶相隔,間距不小于0.3米。墓位前走道要建成綠化行道,寬度不小于0.6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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