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3月6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駱余民 林泓 常海軍/文 資料圖)拎著個大音響,在公交車上大聲唱歌,然后挨個找公交車上的乘客討錢。這樣的流浪歌手,讓很多公交司機反感,同樣也讓廈門市民反感。
這樣的現(xiàn)象存在已久,昨日,導報再度曝光這一現(xiàn)象之后,廈門市有關部門對這一事件進行了回應,表示將加強聯(lián)系溝通,進行管理。廈門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的有關負責人表示,若流浪歌手這種行為影響到了公交車安全行駛等,市民可以報警,警方會及時進行處置。
廈門市道路運輸管理處的有關負責人則呼吁市民,一起抵制這種討錢行為,不要給他們錢,讓在公交車賣唱討錢的行為消失,共同營造一個好的乘車環(huán)境。
就此,省政協(xié)委員、廈門市人大代表、廈門市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專家組成員涂崇禹律師在接受導報記者采訪時說,像這種在公交車上賣唱討錢的人,公交車司機有權拒載,也可以責令其下車。
市民聲音 一起抵制公交賣唱討錢
在導報曝光了廈門公交車存在著流浪歌手唱歌討錢的行為后,不少市民紛紛發(fā)表了自己的看法,并對這一現(xiàn)象進行譴責。
對于公交車流浪歌手,很多市民表達了反感的態(tài)度,抱怨最多的地方,就在于這些流浪歌手在公交車上大聲唱歌,已經打擾了其他人,而且有逼迫乞討的嫌疑。
網友“l(fā)uNa回馬槍”講述了自己的經歷,“有一次遇到個拐子歌手,我和朋友議論他們是騙子,下車居然拐杖一丟要揍我!在集美!”“有好幾次,不給錢還硬討,說是一塊錢也好。”市民小林說,自己坐車就喜歡閉目養(yǎng)神,“這些人一上來就唱什么小三那么低俗的歌,不想聽都不行,還厚著臉皮要錢,好手好腳去酒吧駐唱怎么不行,一定要強迫別人給錢?”
就此有市民表示,對于這類公交車彈唱乞討人員,唯有自覺抵制,才不會助長這種歪風。
部門回應 將加強溝通遏制這種行為
根據《廈門市城市公共交通車、船乘坐規(guī)定》,在城市公共交通車、船內擾亂公共秩序,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門依法處理。
昨日,廈門市道路運輸管理處有關負責人在接受導報記者采訪時表示,目前尚沒有很具體的規(guī)定,針對在公交車賣唱討錢的人,但這些人的行為已經違反文明乘車公約,違反了社會道德,這需要全體市民共同抵制,不要給他們錢。
上述負責人表示,這些流浪歌手在公交車上賣唱討錢,在治安上是不合適的,但在執(zhí)法上還存在取證難等情況。
就此,廈門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有關負責人表示,若流浪歌手在公交車上賣唱討錢時,堵住乘客上下車或投幣等,以及其行為影響到了公交車司機的安全駕駛,就有涉嫌擾亂公交車內公共秩序的行為,公安機關將依法進行處理。“這類情況,更多的是屬于道德方面的不文明行為,也確實很影響乘客。不過針對這類人群,由于其流動性大,不好進行定性。”上述負責人告訴導報記者,對于春節(jié)后再次出現(xiàn)的這類情況,他們會和廈門市公交集團進行進一步的溝通,遏制這類問題的出現(xiàn)。
上述負責人還透露,接下來廈門的公交車上將配備一批安全員,以便及時制止一些影響公共安全的行為。
對于市民碰見流浪歌手在公交車上賣唱討錢行為,在勸導無效的情況下,上述負責人表示,市民可以報警求助,警方接到報警后將及時進行處理。“如果因為公交車司機勸導這類人員,而這些彈唱乞討人員產生過激行為,威脅到人身安全,或影響到公共交通安全,將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律師說法 這些人公交車可以拒載
就此,廈門市交通綜合行政執(zhí)法支隊的有關負責人也表示,類似行為雖然沒有明令禁止,但作為公交集團完全有權拒載這樣的人,同時社會大眾也有權一起制止。
就此,涂崇禹律師也從法律的角度進行了解讀。他說,公共運輸工具有一定的秩序,運輸合同有規(guī)范,那就是不能挑客。但是這樣的流浪歌手,其行為實際上已經是一種經營行為,對公交車上的這種個人經營行為,是不被允許的。這些人有強制乞討的嫌疑,這個公交公司可以管,也有權拒載。
涂崇禹說,這些賣唱討錢的流浪歌手已經不是純粹意義上的乘客,他們超越了正常情況下的乘坐需求,從維護秩序的角度出發(fā),公交車司機完全可以拒絕他們上車,有權拒載,甚至讓他們中途下車。
涂崇禹說,這種行為要靠公交公司加強管理,公交車本身場所就擁擠,空間就不多,而上車賣唱討錢的流浪歌手,乘車目的并非抵達運輸目的地,而且還進行半強制的乞討,這已經對公共秩序產生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