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3月6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呂寒偉/文 陳巧思/圖)不要小瞧一張小小的車牌,使用別人的車牌,偽造、變造車牌,都將受到1萬元的處罰,重則還會拘留。昨天,廈門警方介紹,經過2個月打擊,有38名駕駛員受到嚴處。
去年12月底,警方發現,有不法分子利用假套牌車輛違法犯罪。隨即,一場打擊假套牌車輛的專項行動啟動,執行任務的是公安局特勤大隊。
2個多月以來,特勤大隊共查處假套牌車輛27部,其中使用偽造、變造車輛號牌的(俗稱“假牌車”)14部,使用其他車輛號牌的(俗稱“套牌車”)13部。
根據這些車牌,特勤大隊溯源深挖打擊犯罪團伙。1月20日,特勤大隊民警在海滄區追蹤一輛假牌車時,順藤摸瓜破獲一起制售假煙的案件,抓獲裝載卷煙機的中型貨車一部,半成品中華牌香煙20余箱,涉案金額約500萬元。
2月6日,在海滄興港路,民警發現一部假牌的飛度車,車上有兩名男子,在攔查后,民警又在后車廂找到4尊佛像。后經查證,為附近寺廟所丟失,兩名嫌疑人準備運到古玩市場出售。目前,兩人已被刑拘。
據悉,專項行動共抓獲涉嫌使用假套牌的駕駛員38人,其中刑事拘留10人、治安拘留11人。
民警介紹,很多駕駛假套牌車的車主,對于廈門警方關于使用假套牌的處罰規定不清楚或認識不全,多數駕駛員簡單認為,使用假套牌就是罰罰款、扣扣分、扣扣車。
其實不然,依照《廈門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規定》,對使用其他機動車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的,處以罰款10000元,依法收繳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扣留機動車;對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的,處以罰款10000元,依法收繳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扣留機動車,處以十五日以下拘留。若駕駛假套牌車輛用于違法犯罪,將根據相關法規追究當事人法律責任。
假套牌違法車輛整治行動將持續開展,警方提醒,車輛駕駛員切勿使用假牌、套牌,鼓勵市民日常發現疑似假套牌車時,向110舉報。(圖為特警在檢查涉嫌套牌的車輛)
現象調查
走私“寶馬”價格僅兩成
特勤民警發現,因假套牌被查獲的走私車輛,多為“美規車”,即儀表盤、轉向燈等設備都是美國出廠標準的車輛,但這些車輛交易后,儀表盤、轉向燈均被“刷新”更改。
走私車的價格遠低于國內市場價,還有人專門制作假牌和假行駛證。例如,民警在查處1部“寶馬”轎車時,經嫌疑人供述,購買該車的價格僅為市面價格的五分之一,交易時已有人做好全套手續。據調查,購買該類車輛的人多為經商人員。
一些走私車輛的車架號在行駛上路前,經過改造,且車架號打磨得沒有毛邊,與合法車輛的車架號一致,給民警日常設卡盤查時辨析增加了難度。
寶馬X6套神龍富康的牌
27部被查的車輛中,有不少是豪車,比如勞斯萊斯幻影、寶馬X6、豐田陸地巡洋艦、霸道、捷豹、奔馳等。
其中,一部勞斯萊斯幻影掛北京牌照,經調查,該車已過戶,有新牌照。
一部寶馬X6掛的是廣東牌照。民警核查,該車牌的號碼確實存在,屬于廣東的一部神龍富康,一兩百萬元的車,居然套了七八萬元車子的牌照。
2月28日,民警追蹤一部黑色奔馳車到東渡,該車懸掛龍巖車牌閩FB10xx。經查,該車牌已注銷。
政策解讀
3種類型
使用其他車輛的號牌。套牌車懸掛的車牌,是屬于有合法手續的車輛,由車管部門發放,但卻是別人的車牌,駕駛員挪用、借用、盜用。
使用偽造的車牌。高級“假牌車”,不僅按照其它車牌的樣式、字體大小、顏色等,重新制作車牌,而且還購買偽造的行駛證,上面有車輛車架號、發動機號、車牌號等。
變造號牌。在真車牌上做手腳,通過涂抹、涂改、遮擋、損毀、顛倒的方式,使原車號的外觀發生改變,如將號牌中L改為6、6改為5、O改為Q等,有的則在車牌上貼印有數字的紙片。
4大原因
警方調查27部假套牌車的駕駛員,了解到假套牌主要有四個原因。
一是逃避處罰。從去年12月1日起,電子監控交通違法罰款又扣分,一些駕駛員為逃避查處,借用其他車輛號牌,甚至制作假車牌,讓別人替自己背黑鍋。
二是車輛來路不明。有些車輛來歷不明,沒有合法手續,如非法走私車、報廢車等,為上路行駛用假牌或套牌。
三是未辦理合法手續。車輛手續尚未辦理齊全時,行駛上路,如一些汽車4S店的員工,為便利往返4S店,懸掛已有車輛的號牌;部分購車人,買完車后故意不上牌,掛其他汽車的號牌上路行駛。
四是違法犯罪用車。部分犯罪分子為逃避警方偵查,使用偽造、偷盜的號牌;一些違法犯罪分子開的被盜車輛,也會使用假套牌。
7項舉報
市民發現疑似假套牌車等嫌疑違法車輛時,可向“110”舉報,警方將對舉報有功人員進行獎勵。(一)舉報可疑機動車(不含摩托車)屬于真車假牌的,獎勵200元;(二)舉報可疑機動車(不含摩托車)屬于假車(含報廢車、拼裝車、改裝車、走私車)假牌的,獎勵400元;(三)舉報可疑機動車(不含摩托車)屬于被盜搶車輛的,獎勵1000-2000元;(四)提供盜、搶車輛或銷贓嫌疑人信息并為偵查破獲提供直接幫助的,獎勵1000-2000元;(五)協助破獲被盜、搶車輛系列案件的,根據情節,可追加獎勵,獎勵總額不超過5000元;(六)起獲制造車輛假牌、證、照窩點的,獎勵1000-2000元;(七)起獲改裝、拼裝車輛工廠,獎勵1000-2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