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除324國道兩側的“兩違”建筑物。
廈門日報訊(文/圖 記者 盧漳華 通訊員 楊心亮 蔡劍明 李明沖)為認真貫徹廈門市2015年“兩違”綜合治理工作精神,及時總結2014年拆違行動開展情況,昨日下午,同安區召開“兩違”綜合治理工作部署會議,對同安區2015年“兩違”綜合治理工作進行動員、部署。同安區“兩違”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各鎮、街、場主要領導、“兩違”綜合治理分管領導和全區140多個村(居)支書、主任400多人參加昨日下午的動員會。
昨日下午,同安區召開“兩違”綜合治理工作部署會議,對同安區2015年“兩違”綜合治理工作進行動員、部署。會上,同安區新民鎮、洪塘鎮就2014年“兩違”綜合治理工作先后做了經驗交流。同安區委常委、常務副區長、區“兩違”綜合治理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常務副組長陳國棟總結全區2014年度“兩違”綜合治理專項工作,部署2015年度工作任務。同安區區長黃國彬在會上強調,今年全面打擊新增“兩違”建筑,各級要把遏制“兩違”新增作為首要任務,堅決做到實行“零容忍”,實現“零增長”的工作要求,要充分認識到能夠遏制“兩違”新增就是對我區全面建設最大的貢獻;重點整治影響重點項目和重點區域建設的“兩違”現象,優先抓好主干道等重點區域及其周邊的整治工作,積極配合省、市、區重點項目建設,清除影響我區全面建設的各類障礙,讓人民群眾早日看到 “富美同安”建設發展成果;建立“兩違”整治工作的聯動機制,堅決打擊頂風違建,公檢法部門對可能出現抱團阻撓、暴力抗法的“兩違”案件要提前介入,每月進行研討,指導執法部門依法履行程序,做到依法行政、及時拆除;扎實做好宣傳報道和民生服務工作,通過正確、及時、有效的宣傳引導,讓“兩違”整治工作逐步深入民心,贏得廣大群眾的理解和支持。
【整治】
控新拆舊兩不放
拆除祥平街道西湖社區非法占地鋼架廠房。
記者從會上獲悉,今年同安“兩違”整治將緊緊圍繞“五個100%”工作要求,進一步優化管理機制、完善配套制度、加強主動求為、突出攻堅克難、提高拆違成效,在圓滿完成年度拆除任務的同時,堅決遏制“兩違”新增。
為更好地控新,接下來的“兩違“整治工作將嚴格落實以區政府為主導,城管執法、國土、公安、規劃、建設、工商、水務、電力等相關部門參與的“四個一”聯合執法機制。本著“早發現、早制止”的要求堅決做到“露頭就打、出土就拆”。一線執法部門要加強動態巡查,確保新增“兩違”發現率達到100%,對在建的違法建設一經發現,立即介入處理。
此外,依托網格化管理機制,運用去年調查摸底工作的成功經驗,抓好分片包干,責任落實到人,確保實現新增“兩違”發現率100%的目標。同時,要充分利用房產登記檔案、國土衛片及航攝圖斑比對、數字城管平臺等手段,提高調查摸底效率和質量,實現摸底全覆蓋。且在2015年3月31日之前全面徹底摸清“兩違”數。
【督查】
懲罰追責下力度
及時拆除洪塘鎮郭山村非法占地住宅模板。
2015年,同安“兩違”綜合治理工作將在去年督查機制上進一步完善獎懲考評體系。對鎮(街)、場、開發區“兩違”查處工作任務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考評,考評成績納入年度績效考核。
通過加強和健全區治違辦與區紀檢監察部門的信息共享平臺建設,建立和落實監督問責機制。在建立“兩違”信息資料臺帳的基礎上,對“兩違”管控體系建立情況、違建信息掌握情況、違建查處拆除情況、維護社會穩定情況等方面制定具體的監察追責措施,強化督查力度,挖掘督辦深度,真正做到了全過程、全方位、全天候跟蹤問效,實現精細化管理、菜單式監督、針對性問責。
對在治理工作中存在的不作為、亂作為、敷衍塞責、推諉扯皮、失職、瀆職、瞞報等情形的,以及制止不力、查處不到位導致兩違蔓延、失控的,由區“兩違”綜合治理領導小組會同區紀檢監察部門依法依規依紀追究相關負責人及直接責任人的責任。
此外,就“兩違”苗頭不斷冒出的現象,同安區要求黨員干部嚴格以身作則,并加大黨員干部違法建設案件線索的摸排力度,全面落實黨員干部“零違建”申報制度,對黨員干部以本人、配偶、子女、親屬名義參與違法建設的,加大查處力度。
【數字】
359.45萬平方米
去年,同安調查掌握“兩違”建筑物359.45萬平方米,拆除“兩違”建筑物3900處,拆除建筑面積120.7萬平方米,騰出土地面積158.5萬平方米。其中拆除“四重點、六先拆”的“兩違”建筑455處,建筑面積20.6萬平方米,騰出的土地面積28.3萬平方米。年度95萬平方米的拆除任務已提前并超額完成,總進度達126.17%,“四重點、六先拆”拆除率也已達到96%。據了解,因拆除社會影響惡劣、群眾反映強烈、影響重點工程的“兩違”為典型,拆除了涉及“廈安高速”等一批重點工程項目周邊的40多處“兩違”建設,同安“兩違”整治工作獲得了市“兩違”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肯定。
90萬平方米
2015年同安將完成拆除90萬平方米“兩違”的任務,并在控新為首的基礎上,再接再厲,攻堅克難,不斷鞏固和擴大已有整治成果,確保專項整治工作取得新突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