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規定,房屋建筑工程占地面積每5000平方米至少配一臺“消塵神器”
東南網3月7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吳林增/文 通訊員 林江濱/圖)為了讓廈門更清新,今年,廈門將在一些工地添置“消塵神器”,將“炮口”對準揚塵。
昨日,導報記者獲悉,為進一步控制揚塵污染,廈門市建設局編制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揚塵防治工作要點》(以下簡稱《要點》)。《要點》要求,房屋建筑工程占地面積每5000平方米至少配備一臺移動式噴霧機。
新開工項目要備案揚塵防治方案
眼下,在廈門島內外,有不少工地都在施工。尤其是島內,地鐵站等施工地比較多。揚塵污染,主要影響PM10。揚塵難以控制,天空就會灰蒙蒙一片。
去年,廈門開始在島內的部分地鐵施工地安裝“消塵神器”,效果也是很明顯。這“消塵神器”,一“仰頭”,一“張嘴”,噴出的水霧就能把揚塵“吞噬”。
大伙把這套揚塵“天敵”叫作“消塵神器”。其實,它包括移動式風送式噴霧機和微灌霧噴系統兩部分。
今年,廈門推動實施建筑工地文明綠色施工,將建筑施工工地揚塵控制納入常態環境監管,在全市重點建筑工地開展微噴霧系統建設。《要點》中也明確了控制揚塵在項目辦理程序中的“地位”。根據《要點》要求,施工總承包企業應根據建設工程項目的實際情況編制揚塵防治專項方案,并報監理單位,由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審核簽字。
今年3月15日后開工的項目,建設單位在辦理工程監督申報手續時,應將施工現場揚塵防治專項方案作為質量安全技術措施的一項內容,同時報建設項目監督機構備案。
今年3月15日前開工的在建項目由施工總承包企業報建設項目監督機構備案。
每5000平方米至少配備一臺“神器”
關于城市建筑施工地和城市道路施工地的降塵,《要點》也有具體的要求。
根據《要點》要求,清理樓層內以及腳手架作業平臺的垃圾,應當使用密閉式串筒或者采用容器清運,嚴禁凌空拋擲。建筑垃圾應及時分類歸堆,如無法當天清運的,需進行灑水并覆蓋。
停工日期超過三個月的建設工程,建設單位應當自行或督促施工單位對施工現場裸露地面進行網膜覆蓋。裸置3個月以上的土方,應當采取草籽播種、草坪種植等臨時綠化措施;裸置3個月以下的土方,應當采取覆蓋、壓實、灑水等壓塵措施。
施工現場根據工程占地面積每5000平方米至少配備一臺移動式噴霧機。除了“橫向”之外,“縱向”也有要求,建筑施工主體結構高度每超過10層要在外腳手架上設置噴淋系統,并適時噴霧、噴淋降塵。
在市政道路工程路沿石、路磚等構件切割、加工或者進行其他切割、鉆孔、鑿槽等易產生粉塵的作業時,應當采取濕作業、噴霧等方式進行降塵。
道路施工現場應當配備灑水車輛。每千米施工段至少配備一臺移動式噴霧機,并適時噴霧降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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